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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第三中学纸张、油墨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18-07-11

闽侯县第三中学纸张、油墨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闽侯县第三中学的委托,就闽侯县第三中学纸张、油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GC-FS-X-2018-13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GC-FS-X-2018-133

项目名称:闽侯县第三中学纸张、油墨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张秀鸿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83393307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闽侯县第三中学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旗村桥下

联系方式:黄老师/0591-22807577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秀鸿/0591-8339330683393307

 

四、成交信息

询价文件编号:FJGC-FS-X-2018-133

本项目询价公告日期:20180702

成交日期:20180711

总成交金额:10.572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成交金额(万元)

1

福州儒生电子有限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龙腰路60号左海家园B#2一层02店面

10.572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1902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80%。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钱红、陈瑞英、刘文银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教学

2、简要技术要求:A4复印纸(5000/)A3复印纸(2500/箱)、8K复印纸(2500/)(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附件B:技术、服务要求)

3、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供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

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1

A4复印纸

朗科

50

204

A3复印纸

朗科

5

204

8K复印纸

朗科

5

180

1-2

8K健视新闻纸

顺畅

450

208

服务要求:福州儒生电子有限公司按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按厂家售后服务规定执行,免费送货上门。承诺自验收合格后质保期12个月,且满足国家规定的三包政策;免费保修期自最终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1合同包一报价人资格审查情况如下:

(1)福州纸立方商贸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中①未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②未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未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报价担保函,不符合资格标准3.1.2资格条款的规定;经询价小组评议,福州纸立方商贸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福建省星诺纸业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中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以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②未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不符合资格标准3.1.53.1.8资格条款的规定;经询价小组评议,福州纸立方商贸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3)福州市铭敏印务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中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②未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未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报价担保函,④未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⑤未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以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⑥未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不符合资格标准3.1.23.1.43.1.53.1.8资格条款的规定;经询价小组评议,福州纸立方商贸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经询价小组评议,福州儒生电子有限公司、福州世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华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报价资格均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1.2合同包一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询价小组评议,各合格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1.3合同包二报价人资格审查情况如下:

(1)福州纸立方商贸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中①未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②未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未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报价担保函,不符合资格标准3.1.2资格条款的规定;经询价小组评议,福州纸立方商贸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福州市铭敏印务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②未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未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报价担保函,④未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⑤未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以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⑥未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不符合资格标准3.1.23.1.43.1.53.1.8资格条款的规定;经询价小组评议,福州纸立方商贸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3)福州威达理光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中未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不符合资格标准3.1.5资格条款的规定;经询价小组评议,福州威达理光办公设备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福州科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中未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不符合资格标准3.1.5资格条款的规定;经询价小组评议,福州科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经询价小组评议,福州儒生电子有限公司的报价资格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1.4合同包二在评审期间,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报价条件的报价人不足三家,本次询价采购程序终止,本合同包废标。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询价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2、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无。

3、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5、成交日期:20180711(项目编号:FJGC-FS-X-2018-133)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8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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