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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八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018-07-16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第八医院的委托,就福州市第八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GC-FS-G-2018-12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GC-FS-G-2018-122

项目名称:福州市第八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83393307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州市第八医院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沁园支路71

联系方式:林主任/0591-8705048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医疗

2、简要技术要求:

2.1合同包一:牙科半导体激光治疗仪:三种工作模式:CW连续波、渐波(1Hz100Hz,工作周期 50%)、峰值脉冲(600Hz32kHz)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B)

2.2合同包二:电动产床:具有可充电式内部电源,一旦网电源中断,设备可由内部电源应急工作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B)

2.3合同包三:全自动免疫分析仪:肌钙蛋白检测范围为0.0125μg/mL(ng/mL),最低检测浓度≤0.01μg/L(ng/mL),提供产品说明书材料证明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B)

3、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定后3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人验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林丽/0591-833933068339330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0619

中标日期:20180716(项目编号:FJGC-FS-G-2018-122)

总中标金额:16.1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合同包一: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莆田市斯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莆田市新度镇1199CEO城万好君悦广场2号写字楼613

9.75

合同包二: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江西省京承浜贸易有限公司

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新庄镇湖城街85

6.35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2415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元生、俞兰、唐森财、黄祖勇、林萍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

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1

牙科半导体激光治疗仪

西诺德 FONA

FONA Laser

1

97500

服务要求:对所提供设备提供2年的现场免费保修,终身维修,保修期内,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莆田市斯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负责包修、包换。在免费保修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如保修期内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两个月内无法修复,无条件换货,立即更新新机,如保修期内因故障停机,按停机时间的双倍顺延保修期。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1

电动产床

益生牌 CC-3

1

63500

服务要求:江西省京承浜贸易有限公司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承诺自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24个月;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提供免费安装服务,并承担因搬运产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内,保修期内定期保养、校准,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仪器设备由江西省京承浜贸易有限公司负责包修、包换。                                                                                                                                                                                                                         

六、其它补充事宜

1、合同包一、合同包二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评审小组评议,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合格。

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合同包三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2.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上海健誉实业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复印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注明:“本函有效期为2个月,复印件无效”,经资格评审小组评议,上海健誉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效,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9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福建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经资格评审小组评议,福建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无效,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2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 福州恒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未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经资格评审小组评议,福州恒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5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2在资格审查期间,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本合同包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3、合同包一、合同包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无。

4、中标日期:20180716(项目编号:FJGC-FS-G-2018-122)

5、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6、本公告“五、中标信息”中“总中标金额:16.1万元(人民币)”为本项目合同包一、合同包二中标金额的总和,本项目合同包一中标金额为9.75万元;合同包二中标金额为6.35万元。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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