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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高新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冠洲村片区城市设计规划项目结果公告

    2018-08-08

福州高新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冠洲村片区城市设计规划项目结果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城乡规划局的委托,就福州高新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冠洲村片区城市设计规划项目(招标编号:FJGC-FS-G-2018-119-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招标编号:FJGC-FS-G-2018-119-1

项目名称:福州高新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冠洲村片区城市设计规划项目

项目联系人:张秀鸿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83393307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州市城乡规划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

联系方式:林女士/1396074412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设计规划

2简要技术指标商务比选阶段: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福州市的发展建设背景,从福州市战略发展及片区建设需求出发,开展冠洲村片区城市设计工作,对片区的功能定位、基础设施、空间形态及建设发展等提出科学、具体的安排和设计,特开展本次方案商务比选活动。(详见商务比选文件第三章比选内容及要求)

3、合同履行日期: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提交概念规划咨询成果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秀鸿/0591-8339330683393307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0723

中标日期:20180807(项目编号:FJGC-FS-G-2018-119-1)

总中标金额0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入围企业名称

入围企业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0

/

2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0

/

3

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福州市仓山区亭洲路6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中选设计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第二阶段中选的设计单位交纳。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

100以下                     1.50%

                    100-500                       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郑芳、黄文旭、叶知年、陈永耀、邵雅利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六、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情况:

1.1响应单位资格审查:评审小组按照商务比选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递交的响应文件中,

①未提供国家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执证人员与响应单位的劳动合同;

②未提供“参与本项目的规划编制单位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的书面声明;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符合商务比选文件中第二章《响应单位须知》3.1资格标准中3.1.23.1.9条款的规定,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未提供“参与本项目的规划编制单位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的书面声明,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符合商务比选文件中第二章《响应单位须知》3.1资格标准中3.1.9条款的规定,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3)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递交的响应文件中,

①未提供国家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执证人员与响应单位的劳动合同;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符合商务比选文件中第二章《响应单位须知》3.1资格标准中3.1.2条款的规定,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递交的响应文件中,

①未提供国家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执证人员与响应单位的劳动合同;

②未提供“参与本项目的规划编制单位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的书面声明;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符合商务比选文件中第二章《响应单位须知》3.1资格标准中3.1.23.1.9条款的规定,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评审小组评议,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的响应资格均符合商务比选文件要求。

1.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评审小组按照商务比选文件(第二章17.1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审小组评议,各合格的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入围日期:20180807(项目编号:FJGC-FS-G-2018-119-1)

3、本次为商务比选阶段,入围三家企业。第二阶段通过组织专家评选小组对三家入围设计单位提交的概念性设计方案进行评选后确定中选设计单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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