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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2021年度交通安全宣传短信发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020-12-18


一、项目编号:[3500]FJGC[GK]2020086 (招标文件编号:[3500]FJGC[GK]2020086)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2021年度交通安全宣传短信发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闽江大道55号联通信息广场

中标(成交)金额:36.863625 (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40

中标(成交)金额:221.7402 (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7

中标(成交)金额:37.8231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联通用户交通安全短信发送项目

技术要求 1.具备短信条数限制功能。年度周期开始时分别对各地发送条数进行年度控制(应根据政府采购结束后合同签订的日期进行调整设置)。2.具备短信定期发送功能以及过期拦截发送功能。3.具备“年度短信发送进度占比”统计功能,并在月发送统计界面显示结果。4.总队平台管理员帐号配置对各地市发送统计功能,可按月、按日进行统计。5.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在系统中配置发送短信的单位落款名称。6.平台运行期间,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及要求,进行部分功能优化调整等。(详见招标文件)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应向采购人提供通信服务和技术接口标准。采购人通过互联网或专线可接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提供的相应的短信网关平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不得占用已分配给采购人使用的专用短信服务号,并不得擅自使用或者以任何方式许可第三方使用。协议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应优先给予采购人接入等;(详见投标文件)

一年

满足采购人技术、服务要求。

2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移动用户交通安全短信发送项目

技术要求 1.具备短信条数限制功能。年度周期开始时分别对各地发送条数进行年度控制(应根据政府采购结束后合同签订的日期进行调整设置)。2.具备短信定期发送功能以及过期拦截发送功能。3.具备“年度短信发送进度占比”统计功能,并在月发送统计界面显示结果。4.总队平台管理员帐号配置对各地市发送统计功能,可按月、按日进行统计。5.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在系统中配置发送短信的单位落款名称。6.平台运行期间,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及要求,进行部分功能优化调整等。(详见招标文件)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应向采购人提供通信服务和技术接口标准。采购人通过互联网或专线可接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应的短信网关平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不得占用已分配给采购人使用的专用短信服务号,并不得擅自使用或者以任何方式许可第三方使用。协议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应优先给予采购人接入等;(详见投标文件)

一年

满足采购人技术、服务要求。

3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电信用户交通安全短信发送项目

技术要求 1.具备短信条数限制功能。年度周期开始时分别对各地发送条数进行年度控制(应根据政府采购结束后合同签订的日期进行调整设置)。2.具备短信定期发送功能以及过期拦截发送功能。3.具备“年度短信发送进度占比”统计功能,并在月发送统计界面显示结果。4.总队平台管理员帐号配置对各地市发送统计功能,可按月、按日进行统计。5.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在系统中配置发送短信的单位落款名称。6.平台运行期间,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及要求,进行部分功能优化调整等。(详见招标文件)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应向采购人提供通信服务和技术接口标准。采购人通过互联网或专线可接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提供的相应的短信网关平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不得占用已分配给采购人使用的专用短信服务号,并不得擅自使用或者以任何方式许可第三方使用。协议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应优先给予采购人接入等;(详见投标文件)

一年

满足采购人技术、服务要求。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魏践峰、周汉星、庄瑜、陈伟华、陈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一次性支付5000元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

(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各合同包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同包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无。

3、备案编号:K-GATJJZD-GK-202011-B1461-IDN

4中标日期:20201218(招标编号:[3500]FJGC[GK]2020086)

5、合同履行日期:服务期限为一年

6、项目经办人:张林丽/0591-83393306

7、项目负责人:吴晓君/0591-83393307

8、本公告四、主要标的信息中的服务时间由于系统只能填写数字,实际服务时间应为服务期限一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地址:福州市杨桥中路120

联系方式:陈敏/0591-87099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

联系方式:张林丽/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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