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安交警大队三个中队临时办公场所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马新村东零星旧改拆迁地块。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084.28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晋安交警大队三个中队临时办公场所建设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征地红线围墙、土石方(包括前期三通一平土石方(含场地硬化及旧建筑、旧基础拆除)、基础土方回填及室外土方回填)、桩基、主体结构、装饰装修(不含家具)、门窗、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通风与空调、建筑智能化、建筑节能、消防工程、出入口道闸、场内道路、电力接入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的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5537203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1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未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未出现投标人采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3)投标人投标截止时仍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5)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8日09 时00分00秒至2025 年11月09日17时30分00秒通过 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 enjoy5191.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壹万元整(¥11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10日15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 enjoy5191.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
com/)、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 enjoy5191.com/)、福建省国
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71号 ,邮编: 350004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3308722-903 ,传真: /
联系人: 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邮编: 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3393306、83393307 ,传真: 0591-83393305
联系人: 黄丽婷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www. 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4008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党群工作部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71号
联系电话:0591-83308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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