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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工程及“明厨亮灶”宣传材料印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07-16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工程及“明厨亮灶”宣传材料印刷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工程及“明厨亮灶”宣传材料印刷项目

项目编号:[350100]FJGC[CS]2018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萍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福州市东部办公区8号楼89

联系方式:许向东/133059103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萍/0591-8339330683393307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1

品目号:1-1

采购标的:其他印刷服务;

用途:印刷;

数量:1项。

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为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工程及“明厨亮灶”宣传材料印刷项目,共印12000份。(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2.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2、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

2.3、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无。

2.5、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是指提供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或者同时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和已通过有效年检的相关证明材料。

2.6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0727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071618:002018723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磋商文件随同本项目磋商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磋商文件售价: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072713:302018072714: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0727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四、其它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A-143-JC-201806-B0995-FJGC

2、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萍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闽财购〔201538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 的政府采购政策。

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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