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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物资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018-09-14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清市公安局的委托,就福清市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物资采购项目(招标编号:[350181]FJGC[GK]2018036-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招标编号:[350181]FJGC[GK]2018036-1

项目名称:福清市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杨淑芬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83393307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福清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福清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汪光前/1835912817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办公

2简要技术指标

被套:尺寸:195cm*150cm,尺寸允许偏差正负2%;缝制被套针脚均匀;被套面料为纱质,纱型为32,成分含量不少于棉80%、涤20%。被套纤维含量、外观质量、工艺质量应符合GB/T22796-2009被套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合同履行日期:三年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淑芬/0591-833933068339330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0820

中标日期:20180913(招标编号:[350181]FJGC[GK]2018036-1)

总中标金额92.85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合同包

中标人名称

中标人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河南亚锦服装有限公司

周口市川汇区文明路与七一路交叉口北150米路西

92.85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6963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按照以上标准下浮50%收取。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乐智慧、刘文银、吴丽民、郑德斯、汪光前(采购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

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1

其他被服装具

195cm*150cm

3

309500

服务要求:河南亚锦服装有限公司对所供货物提供至少12个月的质保期,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12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河南亚锦服装有限公司负责免费包换。质保期内如发生问题,河南亚锦服装有限公司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到场,3天内调换,一切费用由河南亚锦服装有限公司承担。如任何一项承诺不能兑现,河南亚锦服装有限公司按合同各项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六、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州兴达旺酒店用品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不符合资格要求中“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的要求,经资格评审小组评议,不符合《招标文件》特定条件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资格评审小组评议,河南亚锦服装有限公司、项城市君达服饰有限公司、郑州胜丽达服饰有限公司、福清市龙江佳妮床上用品店、福州鑫时尚家纺有限公司资格性审查情况均合格。

1.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政府采购功能政策的情况:

2.1价格扣除情况:

(1)项城市君达服饰有限公司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并按“各行业划型标准” 的指标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102600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1026000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6%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964440元。

(2)河南亚锦服装有限公司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并按“各行业划型标准” 的指标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92850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928500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6%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872790元。

(3)福州鑫时尚家纺有限公司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并按“各行业划型标准” 的指标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121800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1218000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6%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1144920元。

(4)郑州胜丽达服饰有限公司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并按“各行业划型标准” 的指标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93300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933000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6%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877020元。

320180913(招标编号:[350181]FJGC[GK]2018036-1)

4、备案编号:A8-FQSGZJ-GK-201806-B0646-IDN

5、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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