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福州第三十六中学社会实践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2、竞价编号:FJGCWSJJ-FS-2018-349
3、采购单位名称:福州第三十六中学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人:汪梅珍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07 传真:0591-83393305
5、采购单位确认日期:[2018年9月25日]
6、参与本项目的竞价人:“福州三山公交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未按竞价公告要求提交报价文件,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包号 |
细项 |
品目名称 |
技术规格指标 |
数量 |
成交单价(元) |
成交金额(元) |
1 |
1 |
社会实践车辆租赁服务 |
往返路线:从福州三十六中(交通路校区8辆、荷塘校区16辆)到福州市晋安区华天国防教育训练中心(福州北峰岭头乡)往返。 时间及人数:10月15日7:30-9:30从福州三十六中(交通路校区8辆约师生350人、荷塘校区16辆约710人)出发到福州市晋安区华天国防教育训练中心。 10月19日13:30-15:30(七年级8辆约师生350人、八、九年级约师生710人)从福州市晋安区华天国防教育训练中心回福州三十六中交通校区和荷塘校区。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车辆经交警检验的合格证明; 2. 司机必须按规定持有符合国家要求的两证(公安部核发的驾驶证及运管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 3.费用包含乘车所有人员保险费、过路费、油费等; 4. 由中标供应商提供出行路线图,并要求司机严格按照路线图行驶; 5.车辆发生故障等情况时,中标供应商必须马上安排其他合格车辆接送;(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中标供应商须及时与学校协商签订租赁合同。 7、采购人租赁的每辆车辆提供的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确保安全。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成交人承担。驾驶员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车队调度 提供的运行计划提供服务,服从采购人制定的运行计划并作出相应的安排。未经采购人同意,驾驶员不得搭乘他人(非采购人人员)。 8、需保持车内设施(如电视、空调、音响、座椅窗帘、窗玻璃等)的完好并正常使用,出发前一周进行车辆维护以及车辆自检、日趟检,每辆车辆必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安全可靠,保证车辆内外卫生、整洁。 |
24辆 |
1348 |
32352 |
成交金额合计(大写):人民币叁万贰仟叁佰伍拾贰元整 |
¥32,3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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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福州安豪旅游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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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 1、路线标注从福州三十六中经桂湖到华天国防教育基地; 2、费用包含乘车所有人员保险费(这里标注投保每座不低于50万元的承运人责任险)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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