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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建设项目废标公告

    2018-10-19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连江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连江县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建设项目(项目编号:[350122]FJGC[TP]201800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废标/流标公告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350122]FJGC[TP]2018002

项目名称:连江县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建设项目

项目联系人:陈云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8339330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连江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连江县丹凤东路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小姐/ 0591-22138200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云/0591-8339330683393307

 

四、废标、流标的原因

(1) 响应文件完全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两家,本项目废标。

(2)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五、废标/流标日期20181018(项目编号:[350122]FJGC[TP]2018002) 

六、其它补充事宜

1、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和谈判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谈判小组评审,各供应商的资格与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注:现场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的报价人有两家,分别为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谈判文件阐明:“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本项目经公开招标失败后转为竞争性谈判,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活动继续进行。

2、技术商务部分详细评审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对谈判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均符合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审查情况如下:

(1)技术商务部分详细阶段,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在电子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提供“1.15一体式视频会议终端”的网络接口技术要求、提供的“1.16 高清视频会议摄像机”的支持光学变焦、水平旋转范围技术要求、1.9电源时序器单路额定输出电源等不符合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经谈判小组评议,属于谈判文件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11项第 2.2.4条“无效投标及废标条款:……(5)明显不符合技术和服务要求的为无效响应。……”的情形,东华软件股份公司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经谈判小组评审,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葛霞虹、张祥中、徐为民、陈建、卓金财 (采购人代表)

5、备案编号:A11-LJXRMJCY-GK-201802-B0799-FJGC

6、废标日期:20181018(项目编号:[350122]FJGC[TP]2018002)

7、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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