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湖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广告宣传品
制作服务项目
2、竞价编号:FJGCWSJJ-FS-2018-318
3、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湖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人:汪梅珍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07 传真:0591-83393305
5、采购单位确认日期:[2018年11月19日]
包号 |
细项 |
品目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成交单价(元) |
成交金额(元) |
1 |
1 |
2018广告宣传品制作服务 |
1、本项目为各品目起订数单价与数量的总和的报价。 2、采购人因任务需求,需采购相关货物时参照成交货物一览表的成交清单中起订数量及成交单价进行定制,成交人应按照采购方给与的初步方案、逻辑、照片进行定制品的设计、排版、校对,最后提供相关设计方案电子档(最终版权归采购方所有),并根据设计方案提供定制样品,因色差、选材用料而导致定制品或印刷品不满足采购方需求的,要求成交人应及时修正设计稿的色差及选材用料重新定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3、采购方有权临时抽检相关定制品送达至国家认可的相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不满足采购方需求的,该批次货物将被拒绝验收及支付相关货款,相关检测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4、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拟定12个月,预算金额约为25.221万元,最终将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成交人应注意,有可能存在期限到达,且预算未使用完毕的,本次采购活动将即时终止。采购预算金额若提前使用完毕,则本次采购即时终止。 5、要求上门服务响应时间为7*8小时通知,2小时上门服务。设计稿应于采购方提供初步方案、逻辑元素、照片后4小时内交稿。修正及校稿时间为1小时内完成。在采购方确定认可设计方案及样搞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供货,因成交人原因多次时效性未达标的或无法按规定时间供货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货物损毁进水、破损、严重变形等情况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成交人应于8小时内进行二次供货。 |
1批 |
22920.7 |
22920.7 |
成交金额合计(大写):人民币贰万贰仟玖佰贰拾元柒角 |
¥22,920.70 |
|||||
成交供应商:福州山洋广告有限公司 |
||||||
注: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9日
- 福州市农业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网上结果公告2018-11-16 01:33:56
- 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网上结果公告2018-11-14 07:18:30
- 福州市鼓楼区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制品采购项目网上结果公告2018-11-13 09:45:11
-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网上结果公告2018-11-13 08:42:44
- 福建警察学院结算审计服务项目网上结果公告2018-11-13 08:2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