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永泰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永泰县人民检察院空调机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125]FJGC[TP]2018006-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350125]FJGC[TP]2018006-1
项目名称:永泰县人民检察院空调机组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83393307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永泰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樟城镇泗洲路158号
联系方式:林碧莲/19905909926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林丽/0591-83393306、83393307
四、成交信息
谈判文件编号:[350125]FJGC[TP]2018006-1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1月27日
成交日期:2018年12月03日
总成交金额:34.4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人名称 |
成交人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1 |
福州集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祥泰雅苑02号-02 |
34.4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516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0%。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林绍义、丁岩、林碧莲(采购人代表)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空气调节
2、简要技术要求:规格:(1.5匹定速冷暖挂壁机):能效等级≥2;(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3、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交货。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 |
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万元) |
1-1 |
空调机组 |
KFR-35GW/(35594)Aa-2等 |
1批 |
34.4 |
服务要求: (1)福州集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空调免费质量保修期为空调经验收合格、各种资料移交完毕之日起24个月,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空调运行发生故障(人为损坏的除外),福州集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免费保修期内因空调及安装质量问题引起的事故责任均由福州集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承担。 (2)售后服务满足7*24小时响应,质保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响应时间≤2小时;在24小时内到场进行维修排除故障,如未能立即修复,提供备用机。 |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1谈判报价人资格审查: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1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谈判小组评议,各谈判报价人的谈判资格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1.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谈判小组评议,各合格谈判报价人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谈判及最终响应文件
谈判小组将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邀请福州集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福州城荣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福州天慧瑞鹰贸易有限公司分别至谈判现场进行一对一谈判,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福州天慧瑞鹰贸易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根据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专门规定“(12)其他:a、谈判小组将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邀请各合格供 应商至谈判现场进行谈判。 b、所有合格的供 应商均可至谈判现场进行谈判并进行二次报价。未进行第二次报价或放弃第二次报价的供 应商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谈判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时以第二次报价为准,第二次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若高于第一次报价应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的规定,福州天慧瑞鹰贸易有限公司的最后报价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
3、政府采购政策性优惠情况:无。
4、成交日期:2018年12月03日(项目编号:[350125]FJGC[TP]2018006-1)。
5、备案编号:A10-JCY-JT-201811-B1100-IDN。
6、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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