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自行组织采购项目信息公告(集中采购目录外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下)   >  补充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环卫保洁车辆采购项目继续采购公告

    2019-01-30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平潭综合实验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潭综合实验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环卫保洁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环卫保洁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GC-ZB-G-2018-37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云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平潭县潭城镇桂山庄4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川川/0591-861611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云/0591-833933068339330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

 

一、采购项目内容

1、投标人资格标准:

1.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1.2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1.3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1.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法人包括供应商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4)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5)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函”。(6) 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

2.1购买时间:2019013108:00 2019021318:00 (北京时间,下同)。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2.2购买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2.3购买方式: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招标文件售价

3.1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3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可自行选购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

3.2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若需换取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可于2019021318:00前,凭我公司开具的“购买招标文件”发票前来换取。

4、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2019022009:40之前提交到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5、开标时间、地点

5.1开标时间:2019022009:40

5.2开标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二、开标时间:20192209:4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原招标文件中最高限价:本项目招标人合同包一预算价95万元为最高限价;合同包二预算价25万元为最高限价,投标人所投的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第十八条规定,投标人依法有权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有权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等自身情况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外部因素自主定价。

现修改为:本项目招标人合同包一预算价80万元为最高限价;合同包二预算价20万元为最高限价,投标人所投的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第十八条规定,投标人依法有权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有权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等自身情况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外部因素自主定价。

2、原投标保证金缴交的金额:合同包一人民币19000元,合同包二人民币5000元。

现修改为:合同包一人民币16000元,合同包二人民币4000元。

由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有变动,请已缴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按修改后的保证金金额重新缴纳,原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3、原价格部分评分办法(C满分=35)评标委员会取有效投标人的平均报价作为基准价A值,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A值的,其价格得分均为满分;高于A值的,则按以下公式计算,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有效投标人报价得分=A÷该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20

现修改为:价格部分评分办法(C满分=35)评标委员会取有效投标人的平均报价作为基准价A值,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A值的,其价格得分均为满分;高于A值的,则按以下公式计算,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有效投标人报价得分=A÷该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35

4、其余不变。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其他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5、本公告第一段落中“现对平潭综合实验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环卫保洁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是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固定表述,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90130

附件:
打印】 【关闭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