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步文派出所业务用房)新建800KVA配变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步文派出所业务用房)新建800KVA配变工程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350600]FJGC[GK]2019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电话:0596-2879616
项目联系人:罗建英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龙溪南路
联系方式:吴建华/ 138069060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建英/80596-2879616
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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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用途 |
数量 |
招标项目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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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步文派出所业务用房)新建800KVA配变 |
所用 |
1批 |
本工程为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步文派出所业务用房)新建800KVA配变工程,位于漳州市龙文区龙溪南路,电源由10kV步文商品房支线#1杆引接,采用电缆进线方式,高压供电系统10kV采用单回路进线,单母线接线;本期新建800kVA变压器1台,新建高低压开关柜,新建电源进线,计量方式为高供高计。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3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
2.5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告知函》的,视同提供了承诺。※1、若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告知函》,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3、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2.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电力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输变电专业承包资质:提供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电力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输变电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
2.7投标人须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提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2.8投标人须具有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具有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2.9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型企业采购:无。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2.839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31日11:05至2019年02月15日18: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谈判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6日9:00 ;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6日9:00;
六、开标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备案编号:E-LWGA-GK-201901-B0247-FJGC。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闽财购〔2015〕38号“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 的政府采购政策。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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