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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物业服务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19-02-26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物业服务招标项目(项目编号:FJGC-ZB-G-2019-00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GC-ZB-G-2019-00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物业服务招标项目

项目联系人:李萍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83393307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学军路

联系方式:吴克华/0591-83278573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物业

2、简要技术要求:中标人应有物业管理方案,组织架构,各项规章制度。(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合同履行日期:服务期限:3年。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萍/ 0591-833933068339330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0131

中标日期:20190226(招标编号:FJGC-ZB-G-2019-003)

总中标金额:405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福建顺欣物业有限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丞相路56号丞相坊小区2#-1F

405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5.655万元(人民币)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招标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以各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每年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

100以下        1.50%

100500        1.1

(3)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第(1)项所计算的金额×服务期限(3)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沈洁梅、游栋明、乐智慧、刘文银、吴克华(招标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

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1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物业服务招标项目

物业服务

3

1350000

服务要求:

(1)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高标准的物业管理服务,对安全性、规范性要求严格。

(2)福建顺欣物业有限公司有物业管理方案,组织架构,各项规章制度。

(3)福建顺欣物业有限公司在处理各类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有相应的应急处突预案。

(4)福建顺欣物业有限公司对所录用的各岗位工作人员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精神状况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有上岗证、技术熟练、业务精通。对所录用的人保持相对的稳定。

六、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1投标人资格审查及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1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和招标文件(第二章17.3.2条款) 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 建瓯市兴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审查情况

①、资格审查情况:

a、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的资信证明书中阐明,本证明除原件外,其余的翻译件、复印件等均不具有法律效力。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建瓯市兴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符合该资信证明书阐明的原件,所提供的材料无效;

b、未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c、未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②、符合性审查情况: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营业执照、银行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均未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提供的银行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均未加盖投标人公章。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3.1点资格标准的第3.1.2条款及《招标文件》第二章17.3.1条资格标准第(2)条款的规定,投标人须知第13.8条款和第二章17.3.2条款规定的第(2)(6)(7)(13)条款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建瓯市兴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格性审查及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顺欣物业有限公司、海纳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永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宏德科技物业有限公司、福建冠深集团有限公司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公示期:自20190226起至20190301止。

3中标日期:20190226(招标编号:FJGC-ZB-G-2019-003)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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