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自行组织采购项目信息公告(集中采购目录外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下)   >  结果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物业服务招标项目中标结果

    2019-03-06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物业服务招标项目(项目编号:FJGC-ZB-G-2019-028)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GC-ZB-G-2019-02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物业服务招标项目

项目联系人:李萍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83393307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大道268

联系方式:林先生/0591-83467739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物业

2、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物业服务招标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合同履行日期:服务期限:3年。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萍/ 0591-833933068339330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0202

中标日期:20190301(招标编号:FJGC-ZB-G-2019-028)

总中标金额:372.6075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福建永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福州软件园F6号楼13

372.6075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5.2986万元(人民币)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招标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每年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

100以下        1.50%

100500        1.1

(3)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第(1)项所计算的金额×服务期限(3)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黄国铭、沈洁梅、邵赴闽、丁家武、黄河(招标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

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1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物业服务招标项目

物业服务

3

1242025

服务要求:

(1)日常服务:统一管理的会场()、卫生保洁及优质会议服务。

(2)应急服务:突发事件的应急会议优质服务,不限时间。

(3)根据招标人要求,开展会议录音、录像及拍摄工作(录音、录像及拍摄设备由招标人提供)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1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均符合要求。

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建冠深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2019228日,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19030109:00,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5项第(4)点“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天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无效。”,不符合第二章17.3.2条款规定的第(13)条款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冠深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州金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永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纳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和协(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中标日期:20190301(招标编号:FJGC-ZB-G-2019-028)

3、公示期:自20190306日至20190316日止。

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附件:
打印】 【关闭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