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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第五中心小学社会实践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2019-06-26
 

1、项目名称:福州市台江第五中心小学社会实践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2、竞价编号:FJGCWSJJ-FS-2019-186

3、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市台江第五中心小学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

   联系人:陈伟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07 传真:0591-83393305

5、采购单位确认日期:[2019626]

6、采购结果:

包号

细项

品目名称

服务要求

数量

成交单价(元)

成交金额()

1

1

社会实践车辆租赁服务

租用的时间:(暂定)
10月21
8:30--10:00

1025周五13:30-14:30

路线:
福州市台江第五中心小学福州市金屏巷31号到晋安高炮基地往返。
数量:
10月21(
周一)8:30--10:00
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师生共约800人预计租46座以上大巴车16辆际出发人数为准,福州市台江第五中心小学福州市金屏巷31号到晋安高炮基地。

1025(周五)13:30-14:30
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师生共约800人预计租46座以上大巴车16辆际出发人数为准,由晋安高炮基地到福州市台江第五中心小学福州市金屏巷31

16

1200

19200

成交金额合计(大写):人民币壹万玖仟贰佰元整

19,200.00

成交供应商:福建凤凰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注: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

1.成交供应商遵守安全运输的法律条例,负责调配经车辆经交警检验合格,车辆状态良好,有营运资质(有效证件齐全);且投保有每座40万元的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为校方服务;

2. 司机按规定持有符合国家要求的两证(公安部核发的驾驶证及运管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

3.费用包含乘车所有人员保险费、过路费、油费等;

4. 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出行路线图,并要求司机严格按照路线图行驶;

5.车辆发生故障等情况时,成交供应商马上安排其他合格车辆接送;

6、成交供应商须及时与学校协商签订租赁合同。

7、采购人租赁的每辆车辆提供的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确保安全。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驾驶员严格按照采购人车队调度提供的运行计划提供服务,服从采购人制定的运行计划并作出相应的安排。未经采购人同意,驾驶员不得搭乘他人(非采购人人员)

8、保持车内设施(如电视、空调、音响、座椅窗帘、窗玻璃等)的完好并正常使用,出发前一周进行车辆维护以及车辆自检、日趟检,每辆车辆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安全可靠,保证车辆内外卫生、整洁。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9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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