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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山校区食堂综合楼三楼学生食堂(杏林餐厅)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2019-06-27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中医药大学委托,根据相关规定,现对旗山校区食堂综合楼三楼学生食堂(杏林餐厅)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旗山校区食堂综合楼三楼学生食堂(杏林餐厅)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FJGC-ZB-G-2019-19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中医药大学

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

联系方式:林老师/ 0591-228610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林丽/0591-8339330683393307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用途

服务期限

基本概况介绍

1

1

旗山校区食堂综合楼三楼学生食堂(杏林餐厅)招租项目

食堂承包

3

要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面向旗山校区师生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同时须承担学校师生医护员工各类活动用餐及宴席。不得进行限定经营范围以外的经营,若中标人擅自改变指定的经营范围,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餐厅承包经营权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所经营或管理的食堂没有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的书面承诺,若有虚假之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9、投标人须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中必须有热食类食品制售项目,并在有效期内。 (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评标时现场核查,逾期提交的不予接收)

10、担任本项目餐厅经理须具备以下要求:

(1)须具备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必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及由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出具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拟派餐厅经理系法定代表人的,要求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拟派餐厅经理非法定代表人的,要求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餐厅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3)餐厅经理须具有3年以上(3)的餐厅经营管理经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提供的材料必须能证明其具有3年以上(3)的餐厅管理经历]

(4)符合从事餐饮业健康要求(提供健康证复印件)

(5)餐厅经理无违法犯罪记录(由投标人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当月)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当月)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6)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函”。(7)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8)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所经营或管理的食堂没有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所经营或管理的食堂没有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的书面承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062708:0020190704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购买时间:2019062708:002019070418:00(北京时间)。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2)招标文件可至现场报名领取,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可自行选购。(3)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071809:00

五、开标时间:2019071809:00

六、开标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异议期限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fjggfw.gov.cn)

3、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国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号:  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4、最高限价:实行零租赁费,免收管理费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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