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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步文派出所业务用房(含漳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发电机房接置配电房电缆项目废标/流标公告

    2019-07-05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的委托,就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步文派出所业务用房(含漳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发电机房接置配电房电缆项目(招标编号:[350600]FJGC[TP]2019005)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废标/流标公告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招标编号:[350600]FJGC[TP]2019005

项目名称: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步文派出所业务用房(含漳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发电机房接置配电房电缆项目

项目联系人:罗建英

联系方式:0596-2879616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

地址:龙文南路1

联系方式:吴建华/ 13806906069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罗建英/0596-2879616

四、废标、流标的原因

1、在评审期间,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报价条件的谈判报价人不足三家,本次竞争性谈判程序终止。

2、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五、废标/流标日期:20190705日(项目编号:[350600]FJGC[TP]2019005)

六、其他补充事宜:

1.1资格及审查情况: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第一节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1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和谈判文件(第二章3.2.1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其中福建中志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建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盛达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不符合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第3.2.1a4条款,其中福建中志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建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盛达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不符合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第3.2.1中条款,经谈判小组评议福建中志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建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盛达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谈判报价无效 .

1.2经谈判小组评议,福建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乐程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报价资格与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谈判小组成员名单:翁奕华、苏树森、吴建华(采购人代表)

3、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4、废标/流标日期:20190705日(项目编号:[350600]FJGC[TP]2019005)。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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