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自行组织采购项目信息公告(集中采购目录外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下)   >  结果公告

福州中心支行人民币回笼券清分、复点(含抽查、在抽查)、销毁及综合保障服务外包项目废标公告

    2019-08-02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的委托,就福州中心支行人民币回笼券清分、复点(含抽查、在抽查)、销毁及综合保障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FJGC-FS-G-2019-184)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废标/流标公告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GC-FS-G-2019-184

项目名称:福州中心支行人民币回笼券清分、复点(含抽查、在抽查)、销毁及综合保障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联系人:陈云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8339330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江华/0591-88010991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云/0591-8339330683393307

四、废标、流标的原因

4.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宁波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福建银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审查情况如下: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资信证明复印件;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第3.1资格标准中第3.1.2条款的规定,宁波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福建银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审查均不通过。

(2)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福建东南精舟金融电子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欣辰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4.2 在资格审查期间,合格投标人不足3,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第四十四条“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的规定,本项目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五、废标/流标日期:20190801(招标编号:FJGC-FS-G-2019-184)

六、其它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2、废标/流标日期:20190801(招标编号:FJGC-FS-G-2019-184)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90802

附件:
打印】 【关闭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