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福州第三十六中学社会实践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2、竞价编号:FJGCWSJJ-FS-2019-268
3、采购单位名称:福州第三十六中学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人:陈伟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07 传真:0591-83393305
5、采购单位确认日期:[2019年8月29日]
包号 |
细项 |
品目名称 |
服务要求及内容 |
数量 |
成交单价(元) |
成交金额(元) |
1 |
1 |
社会实践车辆租赁服务 |
往返路线:从福州三十六中(交通路校区9辆、荷塘校区8辆)到福建龙翔国防教育基地(福清市镜洋镇甘厝口福清龙翔中英文学校)往返。 时间及人数:9月23日8:00-9:30从福州三十六中(交通路校区9辆约师生450人、荷塘校区8辆约360人)出发到福建龙翔国防教育基地(福清市镜洋镇甘厝口福清龙翔中英文学校)。 9月27日13:30-15:30(交通路校区9辆约师生450人、荷塘校区8辆约360人)从福建龙翔国防教育基地(福清市镜洋镇甘厝口福清龙翔中英文学校)回福州三十六中交通校区和荷塘校区。 其他要求: 1. 司机按规定持有符合国家要求的两证(公安部核发的驾驶证及运管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 2.费用包含乘车所有人员保险费、过路费、油费等; 3. 由成交人提供出行路线图,并要求司机严格按照路线图行驶; 4.车辆发生故障等情况时,成交人马上安排其他合格车辆接送;(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成交人及时与学校协商签订租赁合同。 6、采购人租赁的每辆车辆提供的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确保安全。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成交人承担。驾驶员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车队调度提供的运行计划提供服务,服从采购人制定的运行计划并作出相应的安排。未经采购人同意,驾驶员不得搭乘他人(非采购人人员)。 7、需保持车内设施(如电视、空调、音响、座椅窗帘、窗玻璃等)的完好并正常使用,出发前一周进行车辆维护以及车辆自检、日趟检,每辆车辆必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安全可靠,保证车辆内外卫生、整洁。 |
17辆 |
1390 |
23630 |
成交金额合计(大写):人民币贰万叁仟陆佰叁拾元整 |
¥23,6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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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福州市台江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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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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