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0]FJGC[GK]201908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艺灵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路18号
联系方式:张晓洁/0591-875557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艺灵/0591-83393306、83393307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用途 |
数量(台) |
简要技术要求 |
1 |
1-1 |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
医疗设备 |
20 |
1.多通道输液工作站参数1.1每套多通道输液工作站可插入1-4个注射泵,组合箱、输液泵、注射泵之间可直接组合成多道泵,最多可扩展至16个泵位;(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2 |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
80 |
|||
2 |
2-1 |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
3 |
1.1具备除颤、心电监测功能。1.2整机带电极板、电池的重量不超过7kg。(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
3 |
3-1 |
临床检验设备 |
2 |
应用于血气分析标本,进行血气测定的仪器,具备准确、精密度好、测定快速的特点,操作方便,维护保养简单的特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
4 |
4-1 |
体外循环设备 |
2 |
用于麻醉手术室或急诊手术。手术中采用患者自身的血液或血液成分,以满足本人手术或紧急情况时需要的一种输血疗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
5 |
5-1 |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
3 |
全金属机身,显示手柄和镜片可拆卸;五种型号重复使用金属镜片可选择,适用于新生儿、婴儿、儿童、成人和超大成人(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
6 |
6-1 |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
6 |
1.1电源输入要求:AC 220V/50Hz;1.2电源输入功率:≥750VA;1.3最大加热器输出功率:≥580W/240V;(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3、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本文件中其他有关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
2.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无。
2.6、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2.7、其它资格条件: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1)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03日12:00至2019年09月18日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4日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4日09:00;
六、开标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备案编号:K-FYH-GK-201908-B1343-IDN
3、本项目合同包一预算价2080000元、合同包二预算价300000元、合同包三预算价400000元、合同包四预算价800000元、合同包五预算价120000元、合同包六预算价300000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政策。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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