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3500]FJGC[GK]2019054
项目名称:2019年福建省公安厅警用毛针织T恤衫等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83393307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建省公安厅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
联系方式:林荣元/ 0591-8709468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办公
2、简要技术要求:
合同包一:
品目号1-1:圆领长袖毛针织T恤衫简要技术要求:款式按GA764-2008技术标准生产,整身编织用纱,领、袖口、下摆罗纹用纱为210dtex2(48N.m×2),羊毛含量100%,丝光整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品目号1-2:圆领短袖毛针织T恤衫简要技术要求:款式按GA764-2008技术标准生产,整身编织用纱,领、袖口、下摆罗纹用纱为142dtex3(70N.m×3),80%莱赛尔(Lyocell)纤维、12%牛奶长丝、8%桑蚕丝(含1%涤纶长丝)。(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二:
品目号2-1:圆领短袖棉针织T恤衫简要技术要求:按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特警战训服系列品种技术标准(生产检验稿)>的通知》(公装财﹝2011﹞893号)特警战训长短T恤衫技术标准生产,面料要求:精梳纯棉双面针织布,8.3tex(70s)纯棉,平方米干燥重量150g/㎡。(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三:
品目号3-1:半高领毛针织套装、品目号3-2半高领毛针织上衣的简要技术要求:按GA763-2008技术标准生产。V领领毛针织套织片面料规格:Nm48×2;羊毛含量100%,丝光整理;四平针;2股毛纱;密度:横列≥66圈/10CM2;丛行≥108圈/10CM2。(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四:
品目号4-1:圆领长袖棉针织T恤衫面料要求:精梳纯棉双面针织布,11.7tex(50s)纯棉,平方米干燥重量175g/㎡。(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品目号4-2:特警长袖T恤衫面料要求:精梳纯棉双面针织布,11.7tex(50s)纯棉,平方米干燥重量175g/㎡。(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品目号4-3:特警短袖T恤衫面料要求:精梳纯棉双面针织布,8.3tex(70s)纯棉,平方米干燥重量150g/㎡。(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品目号4-4:特警战训冬帽(针织冬帽) 简要技术要求:按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特警战训服系列品种技术标准(生产检验稿)>的通知》(公装财﹝2011﹞893号)特警战训冬帽技术标准生产。(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品目号4-5:特警战训面罩(防护面具)简要技术要求:按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特警战训服系列品种技术标准(生产检验稿)>的通知》(公装财﹝2011﹞893号)特警战训面罩技术标准生产。(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五:
品目号5-1:特警毛针织套服、5-2:特警毛针织上衣简要技术要求:按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特警战训服系列品种技术标准(生产检验稿)>的通知》(公装财﹝2011﹞893号)特警战训毛针织套服技术标准生产。(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六:
品目号6-1:V领毛针织套装、品目号6-2:V领毛针织上衣简要技术要求:按GA763-2008技术标准生产。V领领毛针织套织片面料规格:Nm48×2;羊毛含量100%,丝光整理;四平针;2股毛纱;密度:横列≥66圈/10CM2;丛行≥108圈/10CM2。(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七:
品目号7-1:特警冬季针织内衣简要技术要求:面料和后领口沿条为精梳纯棉毛针织双面布,规格为18.2tex(32s)纯棉,双面布,反面磨毛,平方米干燥重量:270g/m2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八:
品目号8-1:特警春秋季针织内衣简要技术要求:按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特警战训服系列品种技术标准(生产检验稿)>的通知》(公装财﹝2011﹞893号)特警战训针织内衣技术标准生产。(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九:
品目号9-1:警用绒背心简要技术要求:按公安部《关于试用警用绒背心的通知》(公装财传发﹝2016﹞198号)警用绒背心试用稿技术标准生产。(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十:
品目号10-1:特警针织短裤简要技术要求:按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特警战训服系列品种技术标准(生产检验稿)>的通知》(公装财﹝2011﹞893号)特警战训针织短裤技术标准生产。(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林丽/0591-83393306、8339330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7月29日
中标日期:2019年09月02日(招标编号:[3500]FJGC[GK]2019054)
总中标金额:1875.636911万元 (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合同包 |
中标人名称 |
中标人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 (万元) |
1 |
山东盛世隆服饰有限公司 |
山东省东阿县北外环路东首 |
389.959594 |
2 |
加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省嵊州经济开发区加佳路8号 |
376.327602 |
3 |
绍兴欧米茄服装有限公司 |
浙江省嵊州市卡尔路69号 |
346.914680 |
4 |
江苏玉人服装有限公司 |
江苏省建湖县颜单工业园区 |
305.197017 |
5 |
江苏玉人服装有限公司 |
江苏省建湖县颜单工业园区 |
228.900600 |
6 |
绍兴欧米茄服装有限公司 |
浙江省嵊州市卡尔路69号 |
228.337418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8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8000元(按合同包中标金额比例分担)。合同包一:0.1663万元(人民币);合同包二:0.1605万元(人民币);合同包三:0.148万元(人民币);合同包四:0.1302万元(人民币);合同包五:0.0976万元(人民币);合同包六:0.0974万元(人民币)。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刘恩萍、陈瑞英、李庚、李大守、缪养英、徐春林、林荣元(采购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 |
中标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1-1 |
圆领长袖毛针织T恤衫 |
品牌:盛世隆(第11137716号) 型号:按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12506(件) |
161.99 |
1-2 |
圆领短袖毛针织T恤衫 |
品牌:盛世隆(第11137716号) 型号:按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14100(件) |
132.89 |
服务要求: 山东盛世隆服饰有限公司承诺投标产品质量保质期为20个月,保质期内如发现制作工艺、规格不符合要求或辅料及加工质量、成品尺寸等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均由我公司负责免费“三包”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如邮寄费、差旅费、食宿费等),并包换后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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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圆领短袖棉针织T恤衫 |
加佳品牌、规格按公安部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47313(件) |
79.54 |
服务要求: 警服及服饰发放到基层民警后,服装从基层民警手中随机抽选未经穿用的警服;加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供警服在公安部警服产品统检检验结果通报中不合格的,由加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新生产并换发合同中的全部警服及服饰数量,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来回等一切费用。包换后的货物应送至采购人(具体使用人所在地点)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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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半高领毛针织套装 |
品牌:欧威佳 型号:按采购方要求 |
1380(套) |
386.06 |
3-2 |
半高领毛针织上衣 |
品牌:欧威佳 型号:按采购方要求 |
13760(件) |
213.40 |
服务要求: 警服及服饰发放到基层民警后,服装从基层民警手中随机抽选未经穿用的警服;绍兴欧米茄服装有限公司所供警服在公安部警服产品统检检验结果通报中不合格的,由绍兴欧米茄服装有限公司重新生产并换发合同中的全部警服及服饰数量,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来回等一切费用。包换后的货物应送至采购人(具体使用人所在地点)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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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圆领长袖棉针织T恤衫 |
玉人牌 采购方需求 |
31685(件) |
88.27 |
4-2 |
特警长袖T恤衫 |
玉人牌 采购方需求 |
959(件) |
88.27 |
4-3 |
特警短袖T恤衫 |
玉人牌 采购方需求 |
1667(件) |
79.54 |
4-4 |
特警战训冬帽(针织冬帽) |
玉人牌 采购方需求 |
358(顶) |
59.17 |
4-5 |
特警战训面罩(防护面具) |
玉人牌 采购方需求 |
265(个) |
63.05 |
服务要求: 江苏玉人服装有限公司保证提供的货物与投标样品的质量的一致性,保证产品完全符合公安部警服技术标准的最新要求、最高标准和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质量、规格、性能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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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特警毛针织套服 |
玉人牌 采购方需求 |
1149(套) |
562.60 |
5-2 |
特警毛针织上衣 |
玉人牌 采购方需求 |
4342(件) |
378.30 |
服务要求: 1、每件(套、条、双)警用产品除质量合格外,同时提供使用维护说明书和售后服务联系卡,注明生产商及售后服务责任人、售后服务、质量监督人的详细信息和联系方式。 2、所供产品质量质保期:18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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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V领毛针织套装 |
品牌:欧威佳 型号:按采购方需求 |
1163(套) |
386.06 |
6-2 |
V领毛针织上衣 |
品牌:欧威佳 型号:按采购方需求 |
8596(件) |
213.40 |
服务要求: 警服及服饰发放到基层民警后,服装从基层民警手中随机抽选未经穿用的警服;绍兴欧米茄服装有限公司所供警服在公安部警服产品统检检验结果通报中不合格的,由绍兴欧米茄服装有限公司重新生产并换发合同中的全部警服及服饰数量,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来回等一切费用。包换后的货物应送至采购人(具体使用人所在地点)指定地点。 |
六、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1合同包一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1.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广东豪顿实业有限公司审查情况如下: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上述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生产设备一览表》未包含生产厂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6.2条及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1.3条规定的“投标人须提供《生产设备一览表》(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现场生产线照片及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第四章第1.3、1.4条等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小组认定上述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2)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其余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1.1.2符合性审查情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1.2合同包二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2.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广东豪顿实业有限公司审查情况如下: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上述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生产设备一览表》未包含生产厂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6.2条及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1.3条规定的“投标人须提供《生产设备一览表》(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现场生产线照片及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第四章第1.3、1.4条等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小组认定上述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2)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其余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1.2.2符合性审查情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1.3合同包三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3.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广东豪顿实业有限公司审查情况如下: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上述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生产设备一览表》未包含生产厂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6.2条及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1.3条规定的“投标人须提供《生产设备一览表》(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现场生产线照片及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第四章第1.3、1.4条等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小组认定上述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2)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其余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1.3.2符合性审查情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1.4合同包四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4.1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广东豪顿实业有限公司审查情况如下: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上述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生产设备一览表》未包含生产厂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6.2条及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1.3条规定的“投标人须提供《生产设备一览表》(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现场生产线照片及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第四章第1.3、1.4条等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小组认定上述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2)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其余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1.4.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1.5合同包五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5.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广东豪顿实业有限公司审查情况如下: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上述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生产设备一览表》未包含生产厂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6.2条及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1.3条规定的“投标人须提供《生产设备一览表》(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现场生产线照片及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第四章第1.3、1.4条等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小组认定上述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2)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其余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1.5.2符合性审查情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南京海尔曼斯集团有限公司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评标标准中技术部分总分50%,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19.2.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作为无效标处理。”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其余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1.6合同包六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6.1资格性审查情况: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广东豪顿实业有限公司审查情况如下: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上述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生产设备一览表》未包含生产厂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6.2条及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1.3条规定的“投标人须提供《生产设备一览表》(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现场生产线照片及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第四章第1.3、1.4条等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小组认定上述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2)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其余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1.6.2符合性审查情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1.7合同包八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7.1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广东豪顿实业有限公司审查情况如下: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上述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生产设备一览表》未包含生产厂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6.2条及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1.3条规定的“投标人须提供《生产设备一览表》(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现场生产线照片及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第四章第1.3、1.4条等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小组认定上述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2)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其余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1.7.2符合性审查情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加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的合同包一、合同包二、合同包三、合同包五、合同包六、合同包八的投标,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四、其他事项” 中“2、其他:2.1为防止投标人因中多包后影响按时交货,本项目对于投合同包1至合同包10中多个合同包的投标人,只允许其投合同包1至合同包10其中的5个合同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针对此项要求进行响应承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响应承诺的,按合同包1至合同包10的顺序,多于5个合同包以后的合同包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中附表)。”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加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合同包八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2)山东盛世隆服饰有限公司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评标标准中技术部分总分50%,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19.2.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作为无效标处理。”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上海圣利斯服饰有限公司、南京海尔曼斯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合同包八在评标期间,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3、合同包七、合同包九、合同包十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4、附加评分部分评审(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
4.1合同包一政策性加分情况:
(1)加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艾利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玉人服装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所投圆领长袖毛针织T恤衫、圆领短袖毛针织T恤衫均是提供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证书,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政策性加分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加分。加分如下:上述公司的投标总价均为3899595.94元,其中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均为3899595.94元,均占本合同包100%,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价格分与技术分均给予8%的加分幅度,最终价格分均加4.8分,技术分均加2.16分。
(2)山东盛世隆服饰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所投圆领长袖毛针织T恤衫是提供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证书,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政策性加分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加分。加分如下:上述公司的投标总价为3899595.94元,其中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为2025846.94元,占本合同包51.95%,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价格分与技术分给予8%的加分幅度,最终价格分加4.8分,技术分加2.16分。
注:山东盛世隆服饰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且提供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但认证证书显示“警服圆领针织T恤衫(短袖)”的规格型号不属于本合同包的产品,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该公司不给予加分。
(3)绍兴欧米茄服装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且提供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但认证证书显示的规格型号不属于本合同包的产品,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该公司不给予加分。
4.2合同包二政策性加分情况:
(1)山东盛世隆服饰有限公司、加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艾利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玉人服装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所投圆领短袖棉针织T恤衫均是提供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证书,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均符合招标文件政策性加分条款规定,本项内容均给予加分。加分如下:上述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均为3763276.02元,其中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均为3763276.02元,均占本合同包100%,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价格分与技术分均给予8%的加分幅度,最终价格分均加4.8分,技术分均加2.16分。
(2)上海圣利斯服饰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且提供了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但认证证书显示,申请的产品符合的产品标准/技术要求为GB/T18885-2009,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属于《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内的产品,该公司不给予加分。
4.3合同包三政策性加分情况:
(1)山东盛世隆服饰有限公司、加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艾利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玉人服装有限公司、绍兴欧米茄服装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所投半高领毛针织套装、半高领毛针织上衣均是提供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证书,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均符合招标文件政策性加分条款规定,本项内容均给予加分。加分如下:上述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均为3469146.80元,其中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均为3469146.80元,均占本合同包100%,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价格分与技术分均给予8%的加分幅度,最终价格分均加4.8分,技术分均加2.16分。
(2)上海圣利斯服饰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且提供了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但认证证书显示,申请的产品符合的产品标准/技术要求为GB/T18885-2009,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属于《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内的产品,该公司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4.4合同包四政策性加分情况:
(1)江苏玉人服装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所投圆领长袖棉针织T恤衫、特警长袖T恤衫、特警短袖T恤衫、特警战训冬帽(针织冬帽)、特警战训面罩(防护面具)均是提供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证书,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政策性加分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加分。加分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3051970.17元,其中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为3051970.17元,占本合同包100%,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价格分与技术分给予8%的加分幅度,最终价格分加4.8分,技术分加2.16分。
(2)上海圣利斯服饰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且提供了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但认证证书显示,申请的产品符合的产品标准/技术要求为GB/T18885-2009,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属于《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内的产品,该公司不给予加分。
4.5合同包五政策性加分情况:
(1)加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玉人服装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所投特警毛针织套服、特警毛针织上衣均是提供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证书,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均符合招标文件政策性加分条款规定,本项内容均给予加分。加分如下:上述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均为2289006.00元,其中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均为2289006.00元,均占本合同包100%,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价格分与技术分均给予8%的加分幅度,最终价格分均加4.8分,技术分均加2.16分。
(2)宁波艾利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 4、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合同包5)”,且提供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但认证证书显示,认证的产品名称不属于本合同包采购的产品,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该公司不给予加分。
(3)绍兴欧米茄服装有限公司提供了“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 3、第5包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且提供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但认证证书显示,认证的产品名称不属于本合同包采购的产品,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该公司不给予加分。
4.6合同包六政策性加分情况:
(1)山东盛世隆服饰有限公司、加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欧米茄服装有限公司、宁波艾利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所投V领毛针织套装、V领毛针织上衣均是提供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证书,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均符合招标文件政策性加分条款规定,本项内容均给予加分。加分如下:上述投标人司的投标总价均为2283374.18元,其中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均为2283374.18元,均占本合同包100%,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价格分与技术分均给予8%的加分幅度,最终价格分均加4.8分,技术分均加2.16分。
(2)上海圣利斯服饰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且提供了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但认证证书显示,申请的T恤衫、内衣、衬衣、短裤、袜子、手套符合的产品标准/技术要求为GB/T18885-2009,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属于《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内的产品,该公司不给予加分。
5、价格扣除情况:
5.1合同包一价格扣除情况:
(1)宁波艾利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玉人服装有限公司、加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均声明提供投标人制造的货物,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上述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均为3899595.94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均为3899595.94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均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6%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均为3665620.18元。
(2)山东盛世隆服饰有限公司、绍兴欧米茄服装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均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均声明提供投标人制造的货物,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关于“b.价格扣除的规则”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该公司按照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策。上述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均为3899595.94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均为3899595.94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均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10%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均为3509636.35元。
5.2合同包二价格扣除情况:
(1)南京海尔曼斯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艾利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玉人服装有限公司、加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圣利斯服饰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均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均声明提供投标人制造的货物,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均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均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上述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均为3763276.02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均为3763276.02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均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6%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均为3537479.46 元。
(2)山东盛世隆服饰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提供投标人制造的货物,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关于“b.价格扣除的规则”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该公司按照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策。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3763276.02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3763276.02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10%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3386948.42元。
5.3合同包三价格扣除情况:
(1)南京海尔曼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高派服饰有限公司、宁波艾利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玉人服装有限公司、加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先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圣利斯服饰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均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均声明提供投标人制造的货物,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均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均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上述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均为3469146.8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均为3469146.8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均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6%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均为3260997.99元。
(2)绍兴欧米茄服装有限公司、山东盛世隆服饰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均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提供投标人制造的货物,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关于“b.价格扣除的规则”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上述公司均按照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策。上述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均为4586947.32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均为4586947.32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均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10%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均为4128252.59元。
5.4合同包四价格扣除情况:
(1)南京海尔曼斯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玉人服装有限公司、上海圣利斯服饰有限公司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均声明提供投标人制造的货物,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均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均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上述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均为3051970.17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均为3051970.17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均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6%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均为2868851.96元。
5.5合同包五价格扣除情况:
(1)宁波艾利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玉人服装有限公司、加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均声明提供投标人制造的货物,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均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均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上述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均为2289006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均为2289006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均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6%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均为2151665.64元。
(2)绍兴欧米茄服装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提供投标人制造的货物,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关于“b.价格扣除的规则”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该公司按照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策。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2289006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2289006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10%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2060105.40元。
5.6合同包六价格扣除情况:
(1)宁波艾利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加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先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圣利斯服饰有限公司、上海高派服饰有限公司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均声明提供投标人制造的货物,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均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均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上述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均为2283374.18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均为2283374.18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均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6%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均为2146371.73元。
(2)山东盛世隆服饰有限公司、绍兴欧米茄服装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均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提供投标人制造的货物,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关于“b.价格扣除的规则”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上述投标人按照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策。上述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均为2283374.18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均为2283374.18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均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10%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均为2055036.76元。
6、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7、备案编号:K-省公安厅-GK-201905-B3063-IDN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8.1合同包一中标人山东盛世隆服饰有限公司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附件)。
8.2合同包三、六中标人绍兴欧米茄服装有限公司“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附件)。
9、中标日期:2019年09月02日(招标编号:[3500]FJGC[GK]2019054)。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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