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现对福建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核酸检验设备集中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核酸检验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GC-FS-2020-07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云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1号
联系方式:小江/0591-873225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云/0591-83393306、83393307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1 |
1 |
PCR扩增仪 (荧光定量PCR仪) |
核酸检验 |
42台 |
(1)电源:220±10% 伏特,50赫兹。(2)工作环境:湿度:20-80%,温度:15-40℃。(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2 |
生物安全柜 |
42组 |
人员安全性:微生物实验法测试全部撞击式采样器采样数CFU≤10,狭缝式采样器采样数CFU≤5。产品安全性:菌落数≤5CFU/次 。交叉污染安全性:菌落数≤2CFU/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供应商的合格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同时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所投产品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当前疫情不可抗力因素,确保在采购人要求的规定时限内完成本次设备的交付使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1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08日08:00至2020年05月13日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无需报名,请有意向参与招标和报价的供应商直接派人将密封的响应文件在2020年05月14日09:00(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特别提醒:因疫情防控需要应做好防护措施,,供应商代表均需自行佩戴好口罩,出示绿色健康码并配合体温测量无问题后才可允许进入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四、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wjw.fujian.gov.cn/;
(2)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fjgczb.com//index.shtml。
2、项目负责人:吴晓君/0591-83393301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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