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查验岗服务大厅、驾驶人考场、备勤室零星修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0]FJGC[TP]2020003
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查验岗服务大厅、驾驶人考场、备勤室零星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1.469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469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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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B0801-房屋修缮 |
房屋修缮 |
1(批) |
否 |
招标范围:查验岗服务大厅、驾驶人考场、备勤室零星修缮项目的一般土建、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施工图纸为依据;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装饰工程。(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214694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本项目不适用。(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本项目不适用。(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 1。(4)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 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5)其他政策: ①《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政策。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③《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榕财采〔2020〕2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1)明细: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描述: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明细: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描述: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报价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报价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报价人(自然人除外):若报价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报价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报价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报价人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3)明细: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描述: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4)明细:本项目只面向小微企业,非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描述: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供应商自身承担工程,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5)明细: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描述: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明细: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 描述:供应商须提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7日至2020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编号:A-11032-JT-202006-B2778-ID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20号
联系方式:0591-87557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张林丽/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电 话: 0591-83393306、83393307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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