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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海峡青年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主副食品配送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0-09-30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海峡青年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规定,现对福州海峡青年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主副食品配送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海峡青年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主副食品配送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FJGC-ZB-G-2020-2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海峡青年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渡亭路1

联系方式:刘女士/ 0591-836061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林丽/0591-8339330683393307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

 

一、项目名称、供货期、简要技术要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供货期

简要技术要求

1

1

福州海峡青年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主副食品配送招标项目

2

(1)大米,面食类:质量等级按第GB1354-86号国家标准的规定为标准一等,即背沟有皮,粒面留皮不超过1/5的占80%以上;晚米应为一年内新米,应有出厂时间、卫生许可证号、检测报告、保质期、生产厂名和地址及电话号码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且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或其他组织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7)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2(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4)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5)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函”。(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093008:0020201014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购买时间:2020093008:002020101418: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2)招标文件可至现场报名领取,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可自行选购。(3)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102209:00

五、开标时间:2020102209:00

六、开标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异议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fjggfw.gov.cn)

3、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国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号:  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4、本项目评审时以统一折扣作为评审依据。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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