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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内部安防系统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0-10-09


 

项目概况

福建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内部安防系统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02309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FS-C-2020-191-1

项目名称:福建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内部安防系统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26万元

最高限价:14.26万元

采购需求: 红外网络高速智能球机(含球机壁装支架):支持≥23倍光学变倍;摄像机靶面尺寸≥1/2.8英寸; 最大分辨率≥1920×1080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报价供应商须知附件B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的政府采购政策。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2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3.3本项目只面向中、小微企业,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材料,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009日至 2020101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1)未在规定时间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供应商将失去磋商资格。 (2)磋商文件可至现场报名领取,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可自行选购。(3)报价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02309: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0102309: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经办人:张林丽/0591-83393306

2、项目负责人:吴晓君/0591-8339330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福建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

    址:长乐区漳港街道长乐国际机场翔汇路6

联系方式:黄警官/ 0591-870947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电   话:0591-83393306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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