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FJGCWSJJ-ZB-2020-148-1
2、项目名称:福建省金福印务中心消防楼梯建造项目
3、公告起始时间:2020年10月09日15:00:00
4、公告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08:30:00
5、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08:30:00
6、竞价起始时间:2020年10月13日08:30:00
7、竞价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10:30:00
包号 |
细项 |
品目名称 |
技术规格指标及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1 |
消防楼梯建造 |
详见竞价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1批次 |
291971 |
291971 |
总金额(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壹仟玖佰柒拾壹元整 |
¥291,97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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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竞价结果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工期25个日历天。 2、竞价人参与本项目竞价,需要备注专票或普票及税点的相关信息(税点与票面税点必须一致),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采购人对本项目将不组织现场实地勘察,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竞价人承担。 4、项目完工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成交供应商应提交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焊接点和整体稳性检测报告,否则不予验收,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8、合格的竞价人(纸质报名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本合同包经营范围的境内法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如果投标代表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代表应执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6)竞价人须提供网上竞价承诺书;
(7)对公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注:(1)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竞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9、报名要求
9.1网上竞价文件随同本项目竞价公告一并发布,竞价人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fjgczb.com)按项目下载竞价文件;
9.2竞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fjgczb.com)进行报名,首次使用该网站的须先进行注册、填写竞价人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完税证明、资信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竞价人盖章。注册后潜在竞价人应携带相关注册资料复印件及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由采购代理机构核对竞价人名称及相关资料核验无误后予以审核通过,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请各潜在竞价人及时关注。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网上竞价的相关信息(包括网上竞价采购文件或更正公告)都将在以下媒体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fjgczb.com)
11、竞价平台及上传响应文件地址:国诚招标竞价平台(http://115.28.8.36)
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邮 编: 350001
电 话:0591-83393306、83393307
传 真: 0591-83393305
标书编制人: 陈伟
网 址:www.fjgczb.com
电子信箱:83393301@163.com
14、竞价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帐 号: 3500 1610 0070 5253 0977-0003
一、竞价要求
1.1、若本次采购货物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加★号的),竞价人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此要求的,竞价无效。
1.2、竞价人所投货物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范畴内,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在有效期内,未按此要求的,竞价无效。
1.3、竞价人须打印响应文件签字确认并每页加盖公章、骑缝章后在报价的同时扫描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档Jpg或pdf或文件夹压缩包RAR),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竞价书、②竞价一览表、③工程量清单完整版、④网上竞价采购合同送达承诺书、⑤国家强制性要求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相关的证明材料(若有)、⑥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⑦第一章“网上竞价公告”中“合格的竞价人”要求提供的材料,以上材料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未按上述条款要求扫描上传响应文件的或上传的响应文件不符合网上竞价文件要求的均视为竞价无效。电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1.4、竞价人须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的全部相关费用,本项目若无三个(含)以上竞价人参与竞价或符合要求的竞价人不足三家的,本项目将做废标处理。
1.5、本次竞价结果中工程量清单成交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投标报价中应考虑询价文件中要求报价供应商承担的风险范围。报价供应商一旦成交,不论是否计取风险费用即可认为风险费用已包括在各项费用中。
1.6、竞价人应详细阅读关于本次网上竞价项目采购的竞价公告及竞价文件相关内容,自行承担在整个竞价过程及操作过程(计算机及其操作系统的使用,IE浏览器升级,输入法安装调试,控件插件的安装,杀毒软件、木马病毒的排查、网络带宽的延迟及掉线,断网等)。
1.7、各潜在竞价人应注意,本项目报价过程中,不接受撤回报价,因报价低于市场行业报价的行为导致产生相应后果的,竞价人无法做出详细解释说明的,采购人有权没收竞价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允许在此参与本项目的竞价活动。
1.8、各潜在竞价人应特别注意,本项目上传的报价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明细汇总报价务必与竞价人竞价的总报价相符,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要求潜在竞价人于2020年10月13日08:30:00-09:30:00,该时间段内必须进行首次报价,该时间段内未进行首次报价的潜在竞价人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9、竞价文件中还需提供(1)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竞价项目竞价截止时间前竞价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查询页原图截图证明。(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竞价项目竞价截止时间前竞价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相关查询页原图截图证明。(3)本竞价项目竞价截止时间前企业法人未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未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网址:http://220.160.52.164:107/blacklistweb/Business_blackList/Home/Index)的相关查询页原图截图证明。以上原网址截图页或竞价结束经核实相关信息与递交的截图不一致的,均被视为无效报价。
二、竞价准则
2.1、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fjgczb.com)、国诚招标竞价平台(http://115.28.8.36)发布竞价公告。网上竞价的报价时限为竞价公告截止后两个小时内,在报价时限截止前,潜在供应商可通过国诚招标竞价平台参与进行竞价,在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有效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2.2、竞价过程中,竞价人每次报价必须比自己上次的报价低。
2.3、符合以上相关要求的报价,可以在规定的报价时限内不限次数报价,直到竞价截止时间为止。出现多个可选择性的报价时,将以竞价人在竞价平台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与上传的响应文件相匹配,因响应文件与竞价平台提交的报价不一致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2.4、各竞价人的报价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的相关规定。
2.5、竞价人须详细审查全部竞价公告,包括修改竞价公告(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竞价公告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2.6、最低投标价不作为成交的保证。
2.7、成交供应商在交货验收后,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采购合同及竣工证明原件备案。
三、竞价结果确认
3.1、网上竞价公告期满,采购代理机构以成交结果通知书等方式书面通知采购单位。同时将成交结果等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3.2、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后,成交供应商即可携带网上竞价项目响应文件原件一式2份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携带的网上竞价项目响应文件应与上传平台的一致。以上材料必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且装订成册。
四、质疑
4.1、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竞价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4.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网上竞价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竞价人(即已后台报名的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竞价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竞价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以书面原件形式(拒绝受理书面原件以外的其他形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异议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
⑥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竞价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⑦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⑧提出质疑的日期。
4.5对不符合本章第4.4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 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五、竞价保证金
5.1、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5800元整,以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接受现金、现金存款形式提交);竞价保证金不是以竞价人名义提交的,将导致其竞价资格被拒绝。竞价人的竞价保证金未在竞价截止时间前一天到达指定账户的将导致其竞价资格被拒绝。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
6.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按成交金额的1%收取中标服务费。
6.2缴纳竞价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帐 号: 3500 1610 0070 5253 0977-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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