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GC-ZB-G-2021-054 (招标文件编号:FJGC-ZB-G-2021-054)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三期工程第14标段地铁范围安全评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轨道交通设计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福州地铁大厦西塔12楼
中标(成交)金额:18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福州轨道交通设计院有限公司 |
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三期工程第14标段地铁范围安全评估项目 |
本次招标为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三期工程第14标段地铁范围安全评估项目。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所需的相关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的评估报告均须符合现行标准、规范、办法、条例,在评估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中标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相关工作。如发现服务存在质量缺陷的,中标人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按招标人的要求限期完成。因弄虚作假、计算错误等中标人原因导致评估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每发现一处,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等;(详见投标文件) |
合同签订后且招标人向福州轨道交通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项目的相关设计图纸和计算书、项目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其他乙方书面要求的技术资料)之日起20日内完成预评估报告,提供预评估报告后于10日内通过专家(福州轨道交通设计院有限公司邀请的专家须经过福州地铁公司认可)审查并经福州地铁公司认可后提交评估报告。(详见投标文件) |
满足采购人技术和服务要求。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郑永、丁家武、陈孟嶙、梁斌、周卫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人应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14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
1.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林丽/83393306) 、负责人(吴晓君/0591-83393301)。
3、中标日期:2021年10月21日(招标编号:FJGC-ZB-G-2021-054)。
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5、本公告中“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是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固定描述,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期:自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04日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奥体路9号
联系方式:俞工/15080008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张林丽/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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