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部分乙类设备集中采购项目(2021年第二批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4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FJGC[GK]2021098
项目名称: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部分乙类设备集中采购项目(2021年第二批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2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0万元(人民币)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032010-医用磁共振设备 |
医用磁共振设备(1.5T) |
1(台) |
否 |
1.5T,见招标文件 |
32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明细: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描述: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明细: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描述: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明细: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描述: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4)明细:其它资格条件: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相关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有)。
(5)明细:信用记录声明(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描述: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2日至2021年11月17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4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4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K-WJW-GK-202110-B4621-FJGC;
2、项目经理:经办人(陈云/0591-83393306)、负责人(吴晓君/0591-83393301)。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
联系方式:江女士/0591-87322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云
电 话:0591-83393306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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