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共福州市台江区委政法委员会专业保安公司反恐治安巡防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2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3]FJGC[GK]2021036
项目名称:中共福州市台江区委政法委员会专业保安公司反恐治安巡防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07.2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7.2万元(人民币)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0810-安全服务 |
安全服务 |
1(支) |
否 |
配合民警巡逻、发现、报告, 并及时处置突发恐怖暴力事件及群体性事件。(详见招标文件) |
9072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所有人员全部到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③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⑤《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榕财采〔2020〕29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明细: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描述: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描述: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明细: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描述: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4)明细:信用记录声明(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描述: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明细:其他资格条件;描述: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6)明细: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描述: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26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按项目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2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2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A2-350103ZFW-GK-202111-B2000-FJGC;
2、项目经理:经办人(陈云/0591-83393306)、负责人(吴晓君/0591-83393301)。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福州市台江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
联系方式:小柯/0591-83287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云
电 话:0591-83393306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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