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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督系统2021-2023年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2021-11-16


一、项目编号:[3500]FJGC[GK]2021078 (招标文件编号:[3500]FJGC[GK]2021078)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市场监督系统2021-2023年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金螳螂鞋业有限公司(合同包三)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镇千石工业区

中标(成交)金额:593.24055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

3-1

浙江金螳螂鞋业有限公司

皮鞋

金螳螂;(详见投标文件)

按标准;(详见投标文件)

1()

5932405.5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彭亦农、陈晓英、高宁霞、徐春林、乐智慧、胡源喆(采购人代表)付世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各合同包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根据以下标准下浮40%后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500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10005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5%5000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25%(3)合同包3招标代理服务费:3.9875万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9875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

1.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合同包三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合同包三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合同包一、合同包二、合同包四: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3、合同包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

3.1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加分情况:

(1)浙江恒诚鞋业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4.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且提供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但认证证书显示,申请的皮革鞋类认证标准为HJ/T305-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鞋类》,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属于《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内的产品,该公司不给予加分

(2)浙江金螳螂鞋业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4.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且提供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但认证证书显示,申请的皮革鞋类认证标准为HJ/T305-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鞋类》,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属于《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内的产品,该公司不给予加分

(3)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4.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且提供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但认证证书显示,申请的皮革鞋类认证标准为HJ/T305-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鞋类》,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属于《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内的产品,该公司不给予加分

4、合同包三报价部分评审

4.1价格扣除情况:

(1)浙江金螳螂鞋业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制造商为浙江金螳螂鞋业有限公司,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上述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为5932405.5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5932405.5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6%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5576461.17元。

(2)浙江恒诚鞋业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制造商为浙江恒诚鞋业有限公司,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上述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为6565195.42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6565195.42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6%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6171283.69元。

(3)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但未同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统计表,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 7、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合同包3采用综合评分法:b.价格扣除的规则“……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印发《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价格扣除的通知》,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还应同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统计表”(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不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部分,不得进行价格扣除。……”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该公司不予价格扣除。

5、备案编号:K-SJJ-GK-202108-B4091-FJGC

6中标日期:20211116(招标编号:[3500]FJGC[GK]2021078)

7、合同履行日期:合同包3:采购人订单下达后40日内完成交货。

8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林丽/0591-8339330683393307)、负责人(唐丽玉/0591-8339330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47

  联系方式:胡源喆/0591-87831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电   话:0591-8339330683393307

十、附件

合同包3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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