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建省市场监督系统2021-2023年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FJGC[GK]2021078-1
项目名称:福建省市场监督系统2021-2023年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606.7057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606.7057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制服 |
服装类 |
1(项) |
否 |
参数必须按《技术参数、检测内容及要求》的标准执行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51248945 |
2-1 |
帽子 |
帽子 |
1(项) |
否 |
参数必须按《技术参数、检测内容及要求》的标准执行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854870 |
3-1 |
其他被服附件 |
标志 |
1(项) |
否 |
参数必须按《技术参数、检测内容及要求》的标准执行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2963242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包1:2021年采购的服装于中标公告发布后100日内完成交货;2022年及2023年的服装于采购人订单下达后90日内完成交货。
合同包2:采购人订单下达后50日内完成交货。
合同包3:采购人订单下达后50日内完成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
(5)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拟用于本项目的厂房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 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4) 信用记录情况(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一:本合同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明细中的表述为系统自动生成,明细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合同包二、合同包三: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供 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 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2日至 2021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本级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1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K-SJJ-GK-202108-B4091-FJGC;
2、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林丽/0591-83393306、83393307)、负责人(唐丽玉/0591-8339330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47号
联系方式:胡源喆/0591-87831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丽玉、张林丽
电 话:0591-83393306、83393307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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