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告(集中采购目录内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上)   >  招标公告

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2022-2023年晋安区平原街镇外环境消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2-01-20


项目概况

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2022-2023年晋安区平原街镇外环境消杀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214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11]FJGC[GK]2021039

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2022-2023年晋安区平原街镇外环境消杀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20.32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0.3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

1-1

其他社会服务

其他社会服务

2()

除四害,关键环节和治本措施是通过环境综合治理,清理卫生死角,清除“四害”孳生地;同时,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和防蚊蝇鼠等设施建设,利用限制因素降低室内外容害限量,达到控制“四害”密度的目的。本技术和服务要求主要针对除四害外环境消杀的特点所列的化学防制技术和服务要求。消杀工作应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或以上要求,并确保通过国家卫生城市暗访和省市各级明察暗访检查,未达到标准或影响了创卫工作的,要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加强巡查,查遗补漏,及时灭治。将防治过程及防治效果进行记录、拍照存档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101600

2-1

其他社会服务

其他社会服务

2()

除四害,关键环节和治本措施是通过环境综合治理,清理卫生死角,清除“四害”孳生地;同时,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和防蚊蝇鼠等设施建设,利用限制因素降低室内外容害限量,达到控制“四害”密度的目的。本技术和服务要求主要针对除四害外环境消杀的特点所列的化学防制技术和服务要求。消杀工作应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或以上要求,并确保通过国家卫生城市暗访和省市各级明察暗访检查,未达到标准或影响了创卫工作的,要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加强巡查,查遗补漏,及时灭治。将防治过程及防治效果进行记录、拍照存档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1016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12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2)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5) 《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榕财采〔202029)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 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4) 信用记录声明(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 其它资格条件(1):①投标人已在爱卫办进行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备案的,须提供卫生健康委网站的备案公示截图证明材料。②未在爱卫办进行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备案的,应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市爱卫办登记备案,并能在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须提供承诺函且承诺的内容满足上述要求。

(6) 资格承诺函: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7)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120日至 20220207日,每天上午00:00:0011:59:59,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021409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0214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本级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 1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A4-JAQWJJ-GK-202111-B5715-FJGC

2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林丽/0591-83393306),负责人(江罗丹/0591-8339330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称: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址:福马路241

   联系方式:叶竹钦/13105954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电   话:0591-8339330683393307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20120

附件:
打印】 【关闭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