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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高级中学会议室直播、互动系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2-07-25


项目概况

福州高级中学会议室直播、互动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729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FS-X-2022-125

项目名称:福州高级中学会议室直播、互动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1-1

福州高级中学会议室直播、互动系统采购项目

1

会议直播系统:1.支持按学科分类功能,根据不同学科进行查看会议直播等;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三章询价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待采购人通知后,成交供应商须在2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2)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5)《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榕财采〔202029)、《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榕财采[2022]73)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通知书所述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

3.2报价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

3.3报价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

3.4报价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

3.5报价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6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3.8报价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3.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报价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725日至 20220728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1)未在规定时间购买询价通知书的潜在报价人将失去报价资格。(2)询价通知书可至现场报名领取,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可自行选购。(3)报价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3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72915:00 (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2072915:00 (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7.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7.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质疑

8.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8.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询价的相关信息(包括询价通知书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报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10、报价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号:  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11、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林丽/0591-83393306)

12、公司邮箱:83393301@163.com

13、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第1点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固定表述,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高级中学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乐群路18

联系方式:丘老师/0591-83432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电   话:0591-83393306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2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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