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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临时用电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2-08-08


 

项目概况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临时用电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829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0]FJGC[GK]2022004

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临时用电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4.2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2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

1-1

业务用房施工

业务用房施工

1

计价计量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淸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淸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我省有关规定:《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4425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施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2)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5)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榕财采〔202029)。《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1、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书面声明函。 2、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是指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电力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或机电工程(“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专业职称均满足专业电力工程的要求;暖通、给排水、电气、机械设备、焊接、自动化控制等专业职称均满足专业机电工程的要求)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同时提供上述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期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内任一个月依法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应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章)复印件。

(2) 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投标人提供的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模板;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 其它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 其它资格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试、承修五级及以上资质。

(6)资格承诺函: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808日至20220823(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1:59:59,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082909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0829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1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A-11040-GK-202204-B1235-FJGC

2、项目经理: 经办人(张林丽/0591-833933068339330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 

       址:福州市朝阳路30

   联系方式:张冰/13305911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

联系方式:张林丽/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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