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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宣传单、海报、宣传品及视频制作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2-04-11

项目概况

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宣传单、海报、宣传品及视频制作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国诚招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ZZ-FS-G-2022-003-1

项目名称: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宣传单、海报、宣传品及视频制作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67.44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7.44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服务

期限

交付时间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宣传单、海报、宣传品及视频制作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

1年

合同签订后,经过分批次询价确定具体供应商后,供应商在接到通知之日起根据业主实际需要完成交货并通过验收。交货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674480元

13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12日  至 2022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国诚招标

方式:投标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国诚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2.1质疑

2.1.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6-2879616;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2投诉

2.2.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4、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开户行:中国银行漳州龙文支行

账  号:431280008717

注: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形式提交,若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2年05月05日9:00(与开标时间一致),是否到达以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须提供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购买标书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漳州东城支行 

帐  号:35001668107052513062

6、电子信箱:zz2879616@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19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15159662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联系方式:严晓芳/0596-28796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晓芳

电 话:  0596-287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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