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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度生产用胶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2-08-12

2023-2024年度生产用胶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2024年度生产用胶水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090715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FS-G-2022-113

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生产用胶水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规格

技术参数要求

1

1

白胶

15kg/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

黄胶

15 kg/

3

生胶糊

11 kg/

4

热熔胶

喷胶机使用/kg

5

热熔胶

过胶机使用/kg

6

水性热熔胶

14kg/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定点采购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1.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3.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3.1.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1.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3.1.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3.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评标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6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0812日至 20220819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812日至 20220819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2)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0715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规定:

1.1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招标人提出。

1.3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2.1质疑

2.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2投诉

2.2.1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2.2.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4、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号:  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5、项目经理:经办人(张秀鸿/0591-83393306)、负责人(林秀晶/0591-83393301)。

6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第1点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固定表述,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莆田荔兴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

联系方式:柯先生/0594-3394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

联系方式:张秀鸿、林秀晶/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秀鸿、林秀晶

电 话:0591-8339330683393307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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