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综合楼一层超市经营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病房综合楼一层超市经营招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ZB-G-2022-129
项目名称:病房综合楼一层超市经营招租项目
预算金额:29.1676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一)、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健康证、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由中标人自行自费办理,必须按营业执照范围经营,超范围经营所引起的所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二)、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经营场地,经营所需其他设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中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各种设备设施,必须爱护使用,不准擅自改变用途结构,合同期满,经招标人验收能正常使用后方能解除应负责任。如有损坏或丢失要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否则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合同期满后,经营区域内所有装修装饰及安装的设备不得自行拆除,均无偿归属医院所有,可移动的设备经医院同意后七个日历内清理完毕。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经营期5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1.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3.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3.1.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1.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3.1.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3.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6)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7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
注:(1)因疫情影响,投标人无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的,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14号)的规定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根据疫情期间供应商可以缓交税款的规定,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疫情期间的纳税证明。
(2)因疫情影响,投标人无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的。可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7号)的规定提交书面说明,明确系因疫情原因可以延期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导致无法提供疫情期间的社保缴纳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8日至 2022年08月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1)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2)投标文件可至现场报名领取,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可自行选购。(3)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29日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3、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帐 号: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4、项目经理:经办人(张秀鸿/0591-83393306)、负责人(唐丽玉/0591-83393301)。
5、本公告售价是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固定表述,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200.00元(不含光盘售价和邮寄费)。
6、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固定表述,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7、预算金额:本项目5年招标总额最低限价为29.16768万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82号
联系方式:李安颖/0591-87878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张秀鸿/0591-83393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秀鸿
电 话:0591-83393306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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