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建省公安厅系统安全性评估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FJGC[CS]2022013
项目名称: 福建省公安厅系统安全性评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万元
最高限价:12万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1(年) |
否 |
服务内容:依据《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 39786-2021)、《信息系统密码测评要求》《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测评过程指南》《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测评作业指导书(试行)》和被测系统的安全需求分析,对被测系统进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为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密码安全提供科学评价,规范福建省公安厅的密码使用和管理行为,推动提升密码应用水平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12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 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 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1)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本文件中其他说明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3)其他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在国家密码管理局网站,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第42号)公布的关于更新《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试点机构目录》中,提供该公告截图及附件。
(4)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中“三、响应文件编制”关于“10.磋商保证金” 第10.2点的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0日至 2022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 1号开标室
时间:2022年10月31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 1号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
(5)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
(6)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林丽/0591-83393306)。
(7)备案编号::K-省公安厅-JC-202209-B5332-IDN。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公安厅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
联系方式:林德胜/138606905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电 话:0591-83393306、83393307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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