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文化公园龙舟房修缮改造项目(二期)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FJGC-ZB-C-2022-135
二、项目名称:廉政文化公园龙舟房修缮改造项目(二期)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成交人名称 |
成交人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1 |
福州盛利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路南,晋安河东象园永同昌公寓1#、2#楼综合二层205间 |
17.71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1 |
福州盛利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廉政文化公园龙舟房修缮改造项目(二期) |
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龙舟房修缮改造:铝合金电动卷帘门定制4900mm(W)×3600mm(H) 铝合金通花卷闸门4公分窄片间隔400mm左右,厚度1.5mm,烤漆定制汽车烤漆工艺定制颜色等(具体详见响应文件) |
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工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
严格按磋商文件提供相应服务标准(具体详见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乐智慧、陈孟嶙、翁俊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0.2657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资格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报价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20.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合格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政府采购政策性优惠情况:
(1)福州盛利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承建(承接)企业为福州盛利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磋商小组评议,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小型、微型企业工程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上述报价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为17714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工程的报价为177140元,经磋商小组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工程15%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150569元。
(2)福州阳光天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承建(承接)企业为福州阳光天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磋商小组评议,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小型、微型企业工程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上述报价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为18930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工程的报价为189300元,经磋商小组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工程15%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160905元。
(3)福州市维勒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承建(承接)企业为福州市维勒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磋商小组评议,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小型、微型企业服务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上述报价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为20300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的报价为203000元,经磋商小组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服务15%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172550元。
4、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2年09月08日(项目编号:FJGC-ZB-C-2022-135)。
5、项目经理:经办人(郑莹莹/0591-83393306)、负责人(唐丽玉/0591-8339330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台江区瀛洲街道红星(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江中路248号四层
联系方式:江先生/181507962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郑莹莹/83393310、83393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莹莹
电 话: 0591-83393310、83393312
十、附件
成交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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