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自行组织采购项目信息公告(集中采购目录外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下)   >  招标公告

福建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11-15


项目概况

福建省公安公安局物管理服购项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12909:4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FJGC[CS]2022014

项目名称: 福建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万元

最高限价:48万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1(年)

基本要求: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48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天内所有人员均须上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 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 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本文件中其他说明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3)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中“三、响应文件编制”关于“10.磋商保证金” 第10.2点的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111520221122(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1:59:59,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112909:4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 2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112909:4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 2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K-机场公安局-JC-202210-B2739-IDN

2、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林丽/0591-83393306)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2)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的规定。

(5)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福建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

    址:福州市长乐区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内

联系方式:张力/13799425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电   话:0591-8339330683393307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2   

附件:
打印】 【关闭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