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建省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液压气动系统安装与维护》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FJGC[GK]2023005
项目名称:福建省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液压气动系统安装与维护》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16030300-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 |
福建省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液压气动系统安装与维护》 |
1(批) |
否 |
(一)人员配置及设备要求 1.中标人配备有完整的服务团队,包含项目经理(1名):负责项目的整体制作进度及制作质量,销售代表(1名):负责商务协调,摄影工程师(不少于3名):负责微课、视频脚本指导、拍摄及过程性指导,后期处理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负责微课、视频剪辑、合成等后期处理,动画工程师(不少于1名):负责课程动画脚本指导、沟通及动画制作。 2.设备要求:拍摄采用专业高清摄像机拍摄,所用摄像机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最高也可支持4k分辨率,录制视频宽高比16:9,视频帧率为25帧/秒。配套录音设备专业无线麦话筒,必要时提供1拖6混响专业录音设备,一些特殊需求户外拍摄场景,可采用影视级稳定器或专业电子三轴稳定器,必要时可提供双灯或三灯布光照明设备,在拍摄时应针对实际情况采用单机位或多机位拍摄。 (二)录制场地要求 1.录制场地或制作形式由课程教师根据所讲知识点选定。可以是课堂、演播室、智慧教室、实训室或企业现场拍摄等场地。 2.如在学校录制,中标人需提供所需所有设备并搭建拍摄场景,提供驻场服务。摄像师应提前了解场地条件,根据场地要求制定拍摄方案。负责拍摄场地的整理(如黑板、讲台)和现场学生的疏导,保证拍摄效果整洁,现场人员合理。 3.中标人应具备自己的专业摄影棚场地:配备三基色(色温5500K±300K)灯光系统或专业演播室用LED灯光系统、聚光灯、摄像机、提词器和无线佩戴式麦克风等。 (三)服务要求 制作拍摄的课程,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的课程教学安排和拍摄计划,完成拍摄并制作完成,保证精品课程资源建设符合国家政策精神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相关验收要求。服务期间中标人在接到服务通知后2小时内进行现场上门技术支持响应,保证服务的及时性。投标人不仅要擅长视频拍摄制作,还要有教育行业服务经验,了解教学规律、理解MOOC内涵、熟悉互联网教学平台应用等,配备高水平的制作人才。 |
150,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指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 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本文件中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或2021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 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 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5) 资格承诺函: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6)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四、投标”关于“10.9投标保证金” 第(2)、(3)点的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0日至2023年03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1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信息安全产品: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信用记录:(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采购代 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记录、打印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在资格性审查中将被资格审查小组视为资格不通过: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②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③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重大违法记录”的。 其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
2、备案编号:CGXM-2023-350101-02123[2023]00393;
3、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林丽/0591-83393306、8339330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联榕路8号
联系方式:郑老师/0591-83760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张林丽/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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