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自行组织采购项目信息公告(集中采购目录外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下)   >  结果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有效工作法”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3-05-11


一、项目编号:FJGC-FS-J-2023-032(招标文件编号:FJGC-FS-J-2023-032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有效工作法”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省昱方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附中路267号云山安置小区22504

中标(成交)金额:48.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服务标准

1

福建省昱方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福州市公安局“有效工作法”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人员管理:市局机关参评人员为除市局中层以上领导以外的全体民警。各分局、县()区公安局、副处级支队、监管场所参评人员为除科所队正职以上领导以外的全体民警,科所队副职领导是否参评,各单位自行确定。管理单位所有参评人员相关的组织架构、联系方式、职级等信息,并提供参评人员、单位主要领导、团队被汇报人(单位分管领导)、汇报人(日志填写人)、管理员等不同角色授权服务,不同角色具有不同的管理权限等;

在线服务: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免费技术咨询等;

3

满足采购人技术和服务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黄凌、陈建、黄逸歆(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

2、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335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谈判报价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1.1谈判报价人资格审查: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谈判小组评议,各谈判报价人的谈判资格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1.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谈判小组评议,各合格谈判报价人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30511日(谈判文件编号:FJGC-FS-J-2023-032)。

3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林丽/0591-833933108339331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公安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

联系方式:黄警官/0591-87026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

联系方式:张林丽/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电 话:0591-8339330683393307

十、附件

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30511

附件:
打印】 【关闭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