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121]FJGC[GK]2023001 (招标文件编号:[350121]FJGC[GK]2023001)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保安服务外包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泽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潘墩路188号(原潘墩路西侧)闽江世纪城-53地块E区E-6号楼8层07办公用房(自贸试验区内)
中标(成交)金额:89.85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保安服务 |
2024年度保安服务外包 |
服务范围:负责院内门卫执勤、巡逻;公务、来访往来人员进出控制、登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辆秩序维护、停放;保安设备、警具、工具的日常维护、添置等。 |
中标人指派安防人员负责采购人的安全保卫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等; |
1年 |
批 |
满足采购人技术和服务要求 |
898,50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叶新生、陈先富、苏必杰、张玉金、陈维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1)-1根据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本文件中其他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①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 (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①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帐号: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477万元(人民币)
收取对象: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
1.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建省龙甲特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所配备的保安人员年龄大于50周岁(不得超过55周岁)则需提供该人员在保安行业具备五年任职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满足“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第★2项的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华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福建省宏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福建泽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备案编号:CGXM-2023-350121-00311[2023]00900。
3、中标日期:2023年11月28日(招标编号:[350121]FJGC[GK]2023001)。
4、合同履行日期:一年。
5、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林丽、郑莹莹、应俊/0591-83393306、83393307)、负责人(李水清、吴晓君、张秋英/0591-8339330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闽侯县人民法院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
联系方式:135093204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张林丽/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十、附件
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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