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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资金使用项目可研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12-18

项目概况:

募投资金使用项目可研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122909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ZB-C-2023-253-1

项目名称:募投资金使用项目可研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的性质

1

1

募投资金使用项目可研服务

1、技术要求1.1募投项目方向设计:以证监会/交易所审核习惯为基准,以采购人业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为主体,研究可比采购人案例特征,分析采购人所在行业的政策、市场、发展趋势等背景情况,协助采购人完成募投项目方向的设计及主要资金分配规划,确保募投项目涉及符合审核原则、符合采购人发展战略及规划,同时能够展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个工作日内提交终稿。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1.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1.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1.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1)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8)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后,磋商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报价人的信用记录。注: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16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1218日至2023122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

(1)未在规定时间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供应商将失去磋商资格。(2)报价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3)磋商文件可至现场报名领取,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229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1229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相关规定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

2.1根据相关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媒体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请同时关注下述各网站信息,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fjgczb.com/)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4、购买磋商文件、磋商保证金及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号: 35001610007052530977 

5、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林丽、郑莹莹、应俊/0591-8339330683393307) 、负责人(李水清、张秋英、吴晓君/0591-8339330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7号楼17

联系方式:林女士/0591-882082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

联系方式:张林丽/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电 话:0591-8339330683393307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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