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GC-FS-G-2023-295 (招标文件编号:FJGC-FS-G-2023-295)
二、项目名称: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宿舍热水器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莆田市闽电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涵东新涵街卓坡670号C栋402房2楼
中标(成交)金额:34.5524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1 |
莆田市闽电贸易有限公司 |
长虹 |
Y60J32 |
415台 |
758 |
|
1-2 |
热水器(80L) |
长虹 |
Y80J32 |
33台 |
938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周卫平、黄仁奇、陈晓英、徐洁、林刚健 (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供应商须按照以下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182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
1.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州万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的《投标人的资格声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7.2条款“情形1: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福州宝易达贸易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均未注明“与原件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8条款“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资格标准证明文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投标文件在符合性检查中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7.2条款情形18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州瑶琨贸易有限公司、福建心众恒实业有限公司、福州云创未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科正机电制造有限公司、莆田市闽电贸易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价格扣除情况:
2.1莆田市闽电贸易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热水器(60L)、热水器(80L)制造商为长虹美菱日电科技有限公司,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上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345524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345524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15%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293695.4元。
3、中标日期:2024年01月09日(招标编号:FJGC-FS-G-2023-295)。
4、中标人:莆田市闽电贸易有限公司的评审价格为293695.4元。
5、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林丽、郑莹莹、林锟/0591-83393306、83393307) 、负责人(李水清、吴晓君、张秋英/0591-8339330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西路50号
联系方式:余老师/0591-87892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张林丽/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十、附件
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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