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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路文化走廊项目

    2024-01-17

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路文化走廊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FJGC-FS-C-2023-290(项目编号:FJGC-FS-C-2023-290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路文化走廊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长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北段547号二层

中标(成交)金额:29.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建长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路文化走廊项目

包含中心一楼、三楼至九楼走廊文化宣传阵地、三楼荣誉室整体改造设计施工、三楼会议室展览展示、四楼会议室改造、五楼党员活动室改造、九楼阅览室改造。采购人现公开征集意愿供应商负责本次公路文化走廊项目的设计和施工。

要求符合公路文化主题,各层重点突出、布局合理,其中要包含党建、廉政、行业、机关文化等内容(设计方案的文案自拟),整体风格简约、和谐、美观等

收到采购人提供素材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方案最终审定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版面制作及现场施工安装

满足采购人需求(详见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荣良、林振发、贾述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447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47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审查

1.1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的磋商资格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1.2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20.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政府采购政策性优惠情况:无。

3、成交人:福建长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评审总得分89.00 

4、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40117(项目编号:FJGC-FS-C-2023-290)

5项目经理:经办人(陈云、唐顺兰/0591-83393306),负责人(应俊、刘东宏/0591-8339331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19

联系方式:0591-870782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

联系方式:陈云、应俊/0591-83393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云、应俊

电 话:0591-8339330683393307

十、附件

    成交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4011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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