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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银行漳州分行2024年食堂委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2-22

恒丰银行漳州分行2024年食堂委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委托,就恒丰银行漳州分行2024年食堂委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磋商,欢迎符合相应资格的单位前来磋商。

一、项目名称:恒丰银行漳州分行2024年食堂委托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HFFZJZCG2024030001  

三、项目说明:

3.1项目概况: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2024年食堂委托服务项目招标,主要承担分行及市区支行2024年度日常约70名员工午餐、晚餐(经批准的加班及值班)加工制作、配送服务等。

序号

项目

预算金额/年

单价

备注

1

菜金(午餐)

369600元

440元/人/月

70人

2

菜金(晚餐,经批准的加班及值班人员)

237600元

30元/人/

30人每月工作日按22天计算

3

外包服务费(含:食材加工、配送、清理费等)

 

132000元

500元/餐(午餐)

每月工作日按22天计算

66000元

250元/餐(晚餐)

每月工作日按22天计算

4

餐饮公司管理服务费(含:人员管理、发票税点等)

64416元

票面总金额的8%,即序号1至序号3总金额的8%

总计

869616元/年

注:以上预算金额按备注栏说明计算,实际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3.2服务期限:以协议签订日起算至2025年2月12日;

3.3服务地址: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及市区支行食堂;

3.4包号划分:一个包。

四、资格要求

4.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含有“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4.3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和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4.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自身经营过至少一项类似银行或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食堂承包服务业绩(每份业绩合同金额20万元/年(含)以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5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在岗员工均具备健康证,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6供应商须提供在食品安全方面近3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无任何的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获取磋商文件

5.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5.1.1获取时间2024年02月23日至2024年02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

5.1.2获取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5.1.3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并登记,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5.2磋商文件售价

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在报名期间须进行采购人网站注册并审核通过后(https://pms.hfbank.com.cn/pms/eps/gys/gyszc/RegGys.html)报名才有效。网站注册审核单位选择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具体操作流程见《供应商操作手册》。若已注册,可忽略本要求。

六、递交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应于2024年03月04日09:00之前提交到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7.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3月04日09:00 

7.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八、其他补充

8.1质疑与投诉

8.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8.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8.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NewIndex/index.shtml)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jgczb.com/index.shtml)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

恒丰银行官网(https://www.hfbank.com.cn/)

8.3获取磋商文件、磋商保证金及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恒丰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  3505 0101 1001 0000 0081

8.4项目经理:经办人(郑莹莹、张林丽、何婉璐/0591-83393306)、负责人(李水清、吴晓君、黄丽婷、应俊/0591-83393301)。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恒丰银行福州分行  

联系方式:魏女士/0591-280810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郑莹莹/0591-83393306、83393307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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