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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消防系统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5-28

福建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消防系统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福建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消防系统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FS-J-2024-101  

项目名称:福建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消防系统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9.7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7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用途

采购项目的性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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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消防系统维修项目

消防系统维修

福建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611号,园区3座楼总建筑面积约47000㎡,消防维修服务内容为:水系统、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系统、应急疏散系统、电系统等的维修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3.2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3.3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4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3.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3.8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9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相关专业的执业资格或职称,项目负责人应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7)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后,谈判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报价人的信用记录。注: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17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8日至2024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方式:(1)未在规定时间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供应商将失去谈判资格。 (2)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含电子版),售后不退。(3)报价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2.1质疑

2.1.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2投诉

2.2.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http://www.ccgp.gov.cn)

福建省国资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fjgczb.com)

4、获取谈判文件、谈判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号: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5、项目经理:经办人(郑莹莹、张林丽、雷霖/0591-83393306)、负责人(李水清、吴晓君、应俊/0591-8339330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福建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611号

联系方式:郑工/0591-83782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郑莹莹/ 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莹莹   

电话: 0591-83393306、83393307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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