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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本级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运维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2024-07-09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本级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运维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本级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FJGC-FS-D-2024-1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吴晓君、林秀晶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财政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东部办公室3-4号楼11-12

联系方式:张女士/0591-871161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林丽/0591-8339330683393307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1

1

福州市本级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运维项目

1

1、运维服务内容:1.1基础环境运维:

为系统用户使用提供技术服务,主要包括系统级维护、业务基础维护、保证金系统维护、语音短信平台维护、信息门户网站维护、采购办监管相关维护、采购人相关维护、纪检监察相关维护、数据对接相关维护、安全运维服务、远程异地开评标调度支撑子系统、评标专家实名认证及电子签名系统、评标专家实名认证及电子签名系统、政府采购电子保函应用子系统、移动采购小助手、政府采购数据管理中心、应用集成与接口升级等。

二、开标时间:2024年071609: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实施运维服务指导标准的通知》,系统二期涉及业务调整、应用集成、数据接口、安全防护的升级改造和新功能模块的开发,考虑系统开发的延续性和接口的统一性,省财政厅统一委托博思数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福建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系统”二期部署实施。为落实全省政府采购一张网,按统一标准和要求推进系统在全省市县(区)的实施和应用,保障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福州分网)运维服务的连续性,且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福州分网)软件系统整体架构和各项业务系统间的关联性都比较复杂,不可分割,具有很强的耦合性,对于运行维护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把复杂的技术管理和实施运维保障工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原开发公司统一管理服务,提升服务效率,避免不必要的推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福州分网)实施运维服务符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法定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与博思数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供应商的名称:博思数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数字福建产业园东湖路332号研发楼4

3、报名和协商时间及地点等:

报名时间:20240709日至20240712(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未在规定时间获取采购文件及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协商资格。(2) 采购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3)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采购文件售价:100.0

4、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071608:3020240716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协商时间:2024071609:00

协商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5、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5.1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项目,具有法人资格且经过专家论证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5.2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5.3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5.4供应商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5供应商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6供应商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5.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协商。

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是指采购代理机构在报价截止时间截止后,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报价须知前附表”项号10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采购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7、获取采购文件及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福建国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账  号:  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六、预算金额:43万元(人民币)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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